新冠快篩過期別急着丟 前臺大醫曝判讀關鍵

臺大醫院前醫師林氏璧表示,過期快篩若驗出陽性仍具參考價值。(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新冠疫情未歇,臺大醫院前醫師林氏璧近日出現喉嚨刺痛症狀,使用家中過期一年多的3款快篩試劑檢測,皆未呈現陽性反應,但他考量出現疑似新冠症狀,隨即自我隔離,他認爲,過期快篩即使呈現陰性,也不能完全放心,若測出陽性仍具參考價值,應綜合自身症狀判斷,強調快篩試劑上的「C線」是判讀關鍵,若未顯示,可能表示試劑已失效或品質不良。

林氏璧昨(8)日於臉書分享,早上起牀時喉嚨有些刺痛,雖未達「刀片嗓」般嚴重,但他懷疑自己可能感染新冠病毒。他使用家中已過期一年多的3款不同品牌快篩試劑檢測,結果均未呈現陽性反應,因有疑似症狀,爲保險起見,他將自己與同住家人隔離開來。

過期快篩是否仍可使用,林氏璧指出,不必急着丟棄,「若測出陽性仍可參考,但陰性則不能完全放心」。疾管署副署長羅一鈞也曾表示,臺灣對快篩效期規定較爲嚴格,通常在生產後1.5至2年即認定爲失效,美國等部分國家已將效期延長至2至3年。

林氏璧說,快篩試劑上的「C線」是判讀的關鍵指標,必須清楚顯示,才能確保結果可靠;若C線未出現,代表試劑可能失效或品質不佳,結果不可信。他建議,高風險族羣如65歲以上長者、肥胖者、慢性病患者及免疫力低下者,一旦出現症狀,應在48小時內儘早快篩,一旦驗出陽性應儘速就醫,領取公費抗病毒藥物,降低重症風險。

此外,林氏璧提醒,新冠疫情尚未結束,流感也仍在流行,兩者都需把握黃金48小時內給予抗病毒治療,才能達到較佳療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