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兵休假落跑6天沒回部隊 稱壓力太大想休息慘遭法辦

新兵休假落跑6天沒回部隊,變稱壓力太大想休息,慘遭送法辦,被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一名剛入伍不到兩個月的現役士兵男子阿國(化名),竟然在例行休假時「一去不回」,整整失聯6天才現身部隊,最後被依《陸海空軍刑法》意圖長期脫免職役罪,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可易科罰金。法官痛斥,身爲現役軍人卻罔顧軍紀,行徑「實不足取」。

判決書指出,阿國服役於陸軍步兵第206旅,入伍初期表現正常,也順利適應新兵生活。不料,到了部隊放例行假,他依照規定出營返家休假,應於隔日晚間7時前歸隊,卻遲遲未出現。部隊發現阿國未歸後立即通報並展開催歸作業,家屬也一度聯絡不上。

直到後來阿國才現身營門口報到,距離規定時間已經6天。期間並無正當理由或請假紀錄,令上級長官大爲震怒。憲兵隊獲報後介入偵辦,調閱營區出入管制登記表、監視紀錄及通信資料,確認阿國確實在休假期間「人間蒸發」。

他被憲兵帶回偵訊時坦承離營,僅稱「想休息一下、壓力太大」,沒有明確理由。案件隨後移送地檢署偵辦,檢方以違反《陸海空軍刑法》第39條第1項「意圖長期脫免職役而離去職役罪」提起簡易判決處刑聲請。

法官審理後指出,軍人受訓期間本應嚴守軍紀、服從命令,阿國卻擅自離隊長達6日,不僅破壞部隊紀律,也影響管理秩序,行爲不可輕縱。雖然他在偵訊中態度坦承、無矢口否認,且學歷僅國中、經濟能力有限,仍難掩違法事實。法官最後依罪判處3月徒刑,並得以1000元折算1日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