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預警中心」首建功 檢警聯手破獲2億詐騙案

新北地檢署成立詐騙「預警中心」,由打擊民生犯罪兩個組主任協助處理,近期立下首功,破獲2億元詐騙案。(資料照)

新北地檢署成立詐騙「預警中心」,由打擊民生犯罪兩個組主任協助處理,去年9月16日在接獲金融機構通報異常臨櫃匯款後,由主任檢察官劉文瀚立即指揮新北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執行逮捕李姓車手,並由李層層向上溯源一舉破獲整個協助詐騙集團行騙的「出金集團」,近日依《刑法》詐欺取財、《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等罪起訴吳姓主謀等6人。

檢方指出,新北檢依法務部、臺灣高等檢察署之指示,成立「預警中心」,結合轄內司法警察單位、金融機構,以強化預防、查緝等相關作爲。據瞭解,預警中心可在金融機構出現異常大筆交易時,讓偵查單位迅速知悉,從而化被動爲主動,更迅速有效的出擊查緝詐騙。

去年9月16日新北檢接獲金融機構通報有異常臨櫃匯款,確認交易涉及詐騙不法後,檢方當日就分由劉文瀚指揮刑大執行案件,先是逮捕李姓車手,並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再於接續幾日多次執行搜索、拘提,順藤摸瓜又查緝到吳姓主謀等5人,全向法院聲請收押禁見裁準。

檢察官調查發現,詐騙集團自去年起透過臉書、Line等通訊軟體,以假投資話術誘騙被害人,並在同年8月至9月間,再由李姓車手等6人所屬「出金集團」配合假意出金小額款項,營造獲利假象取信被害人依詐團指示交付詐騙金額,總計被害人人數近 70人,詐騙金額達2 億餘元,至於涉案詐騙集團目前仍在偵辦中。

檢察官審酌吳姓主謀等6人所爲,造成被害人受有鉅額財產損害,致生經濟生活困頓及身心痛苦,且6人均未與被害人和解,依《刑法》詐欺取財、《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起訴,並建請法院量處有期徒刑3年3月至5年2月不等刑度,以昭公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