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議員提案 女性月票天數延長
國民黨新北市議員王威元指出,女性每月生理期會影響運動安排,該提案月票延長天數,不只是補償,更是一種尊重與鼓勵。(議員王威元提供/張鎧乙新北傳真)
國民黨新北市議員近日提案,主張女性因生理期而無法運動,國民運動中心月票女性應展延10天,提案獲部分議員支持,認爲是對女性身體狀況的尊重與保障,但也有議員提醒,推動全民運動應兼顧性別平等,避免造成反向歧視。新北市體育局表示,全市國民運動中心已針對女性生理期因素,提供游泳池與體適能月票延長6至10天的友善措施。
該案由國民黨議員金瑞龍提案,王威元、陳儀君、黃心華等人連署支持,內容建請市府將女性國民運動中心遊泳月票使用天數延長10天。主因在於女性每月生理期造成運動中斷,導致月票使用權益相對縮減,盼市府比照臺南等城市,進一步調整設計,實踐性別平權與公共運動的公平原則。
王威元指出,「我們不只鼓勵年輕人運動,更希望女性、年長者都能養成運動的習慣。」他認爲,若因生理期導致女性無法完整利用月票天數,應透過制度補足這段空窗期,並強調「這不只是優惠,也是對女性運動權的尊重與鼓勵。」
民進黨議員彭佳芸肯定該案出發點,但也提醒市府,在推動全民運動的過程中應避免性別區隔,建議未來應強化課程設計與設施優化,例如增設女性專屬淋浴間、更貼近女性需求的運動課程,才能真正提升女性參與率。
體育局迴應,國民運動中心在營運啓動初期即已導入相關友善機制,包括針對女性生理週期給予月票延長6至10天不等的彈性補償,並將持續觀察各中心執行成效與使用者反饋,作爲未來政策調整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