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牌照稅繳納將到期 逾期恐加徵最高10%滯納金
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指出本月30日就是今年度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限,尚未繳稅的納稅人請記得如期繳納。(圖/本報資料照片)
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指出本月30日就是今年度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限,尚未繳稅的納稅人請記得如期繳納。逾期繳納者,每逾3日按應繳稅額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至10%;如逾30日仍未繳納者,除加徵10%滯納金外,將依法移送強制執行。
稅捐稽徵處提醒民衆,至便利商店或以自動櫃員機、晶片金融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信用卡、電子支付帳戶等方式繳稅者,僅開放至繳納期間屆滿後3日,即5月3日止。
稅捐稽徵處也提醒納稅義務人,如未收到或遺失繳款書,除可向該處申請補發稅單外,亦可於5月3日前利用車牌號碼及身分證字號/統一編號或自然人/工商/金融憑證或已註冊健保卡及密碼或行動自然人憑證(TW FidO),至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登入使用牌照稅線上查繳稅系統直接查繳稅款。
稅額3萬元以下者,稅捐稽徵處建議民衆可於5月3日以前,至四大超商多媒體資訊機(驗證方式同線上查繳稅,金融憑證除外),列印繳納單後,直接至便利商店櫃檯繳納,但自2026年起便利商店多媒體資訊機不再提供以健保卡認證進行地方稅查繳服務。
若納稅人逾期繳納,被加徵滯納金案件,除可至代收稅款金融機構繳納外,5月30日前可透過網路繳稅服務網站以信用卡、晶片金融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繳納,但歸戶案件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