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男肇逃找朋友頂包!警放人遭質疑 蘆洲分局澄清:辦案流程無疏失
蘆洲分局澄清辦案流程無疏失。(中時資料照)
新北市八里區去年底發生肇事逃逸並造成路人重傷案,肇事者不僅未停車救人,還找友人林男自首頂罪,引發外界對警方偵辦流程存有諸多質疑。蘆洲警分局今說明,強調全案依程序處理,並已依法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過程無任何包庇或怠忽。
據瞭解,去年11月24日上午9時許,鄭姓男子駕駛小客車行經八里龍米路二段時,因未注意路況撞傷張姓行人,卻選擇棄車逃逸,並找上林姓友人協商後,由林男於當天下午6時前往派出所自首,企圖頂包。過程中,轄區警方僅記錄林男資料即讓其離開,未依規定等候交通分隊員警製作筆錄,辦案疑點引發社會議論。
對此,蘆洲警分局特別說明,案發後即依權責分工,由交通分隊專責處理,並多次聯繫林男到案說明,但對方始終未到案也不接電話,最終於2025年2月發函刑案通知書後,仍未到案。分局綜合判斷林男涉有頂包嫌疑,遂於2月17日依法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
警方強調,林男自首時已非現行犯,派出所僅能抄登資料並交由承辦單位處理,整體過程均依法規執行,並無包庇或故意疏失;針對外界質疑,也已完整配合檢方調查。
目前士林地檢署已查明頂包真相,鄭男依《刑法》過失傷害及肇事逃逸起訴,林男則以頂替罪(刑法第164條)分案審理,2人行爲將依法分別論處。警方呼籲,民衆遇有交通事故務必坦承面對,切勿心存僥倖,否則恐面臨更重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