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南投「抹布包針孔」廁所偷拍600女 OAT淫魔50萬交保
▲黃姓男子涉嫌在當地小吃店廁所架設針孔,偷拍女子如廁畫面。示意圖,非當事人。(圖/pexels)
記者白珈陽/臺中報導
臺中地檢署偵破非法偷拍集團,查出南投黃姓男子涉嫌在當地小吃店廁所架設針孔,偷拍女子如廁畫面,2020年起至去年有236名女子受害;廖姓同夥也在新北中和公園女廁以手機偷拍涉案,超過400名女子受害。案經檢方起訴,黃、廖遭羈押至今,臺中地院以2人與部分被害人和解,裁定分別以50萬元交保,檢方不服提出抗告後,也遭臺中高分院駁回。
檢方調查,黃男(32歲)在網路社羣Telegram成立「OAT」羣組,交換、販售偷拍影像,黃從2020年起,陸續在南投的肉圓店、牛肉麪店廁所內,以抹布包住針孔攝影機方式,偷拍女子如廁畫面,至2024年檢警查獲,共有236名女子受害,其中包括16名未成年女子。
另名廖姓同夥(25歲)則從2022年起,在新北中和某公園女廁以手機偷拍女子,有419名女子受害,當中有4名未成年。全案檢方查扣手機、電腦、微型攝影機等犯罪工具,將2人聲押獲准,去年底移審臺中地院,法院2度延長羈押。
2人近日提出交保,臺中地院考量,黃、廖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均坦承犯行,雖尚有被害人未到案,但本案已辯論終結,且2人已與部分被害人和解並旅行,無羈押必要,命各以5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
檢方不服抗告,認爲仍有被害人未到案,而依據查扣的電腦中有會員名冊及交易紀錄,顯示有共犯在逃,仍有串證、滅證,另黃、廖對於偷拍手法及蒐羅偷拍性影像技巧熟稔,有反覆實施可能,不能僅因與部分被害人達成和解,判斷其等無羈押之必要,請求撤銷原裁定,發回原審。
臺中高分院審酌,2人全部認罪、積極與被害人達成調解,正面應對本案訴訟,未見有刻意延滯訴訟之情狀等情,而檢察官以尚有共犯在逃,及未清查所有被害人之前,認被告2人有串、滅證之虞,須羈押2人以利調查其他共犯,與羈押目的不符,原審裁定無違誤,予以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