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 民衆亂停 斜向機車格成效不佳
市區道路受限空間條件,許多地區人行道及路面寬度不足,部分地區機車格位採斜向畫設。但有民衆疏於注意格線或尚未養成習慣,未依標線方向停車,仍用直向方式停車。(高鈞麟攝)
市區道路受限空間條件,許多地區人行道及路面寬度不足,部分地區機車格位採斜向畫設。新北市議員黃心華指出,若有民衆未依規定斜停,導致後續機車無法斜停,甚至被警方開罰,建議應加註「斜向停車」字樣,能讓民衆養成新的停車習慣。交通局說明,未來將拍攝影片宣導斜向機車格停放規定,加深民衆印象,落實民衆交通安全觀念。
市區空間有限,交通局考量交通流量、道路容量及當地停車共識等因素,在不影響行車安全下,畫設「斜向」機車停車格,同時兼顧使用便利性及節省停車空間。但有民衆疏於注意格線或尚未養成習慣,未依標線方向停車,用直向方式停車,車身壓到標線,以爲「合規」停在格內。
黃心華指出,不少民衆將機車垂直於路面或人行道停放,未依規定斜停,連帶使得後續民衆只能依序直向停車,難以遵守斜向停車規定,不僅影響停車格的有效使用以及用路人安全,還可能導致後續停車者被認定爲違規停車,遭受罰單處罰,造成民衆困擾。
黃心華建議,市府應在斜向停車格旁加註「斜向停車」提醒字樣,強化停車格標線指示,明確指引民衆正確停車方式,如此才能讓民衆養成新的停車習慣及空間利用最大化,同時保障行人及輪椅族的通行安全空間。
針對部分民衆未依規定停放於斜向機車格,交通局表示,除請警察局加強執法外,亦定期巡檢路邊停車格標誌標線,爲避免因標線模糊、脫落造成民衆辨識困難,進而造成違規停放。未來將拍攝影片宣導斜向機車格停放相關規定,期望透過影片,強化宣導,加深民衆印象,落實民衆交通安全觀念。
警察局補充,民衆若將車輛直停於斜向停車位內,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停車方式不依規定違規行爲,可處600元至1200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