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 樓梯間被當「充電站」 新北議員籲納管
新北市議員陳世軒(右)指出,老舊公寓樓梯間變微電車「充電站」是現行法制漏洞,因爲樓梯間屬於私人空間、無法管理,呼籲新北市應該率全國之先制定「火災預防自治條例」;新北市消防局長陳崇嶽(左)承諾將研議討論。(柯毓庭攝)
新北市老舊公寓多,常見民衆在公寓樓梯間拉延長線充微電車,導致火警發生。新北市議員陳世軒2日在議會質詢時就指出這是現行法制漏洞,因爲樓梯間屬於私人空間、無法管理,呼籲新北市應該率全國之先制定「火災預防自治條例」;新北市議員許昭興附和請市府找解決辦法。新北市副市長劉和然說,會跨局處統整給一個答覆;消防局長陳崇嶽則承諾回去研擬。
陳世軒說,微電車充電成爲老舊公寓重大潛藏的公安風險,不少住戶拉延長線到1樓公用樓梯口,深夜爲微電車充電,不僅電線老舊、暴露風雨中,充電位置與多輛機車並聯,還擋住唯一逃生動線,火災發生後果不堪,這是全臺普遍存在卻無法可管的「公安黑洞」。
陳世軒指出,新北市老舊社區遍佈,沒有管委會,也沒有自治約束力,建議工務局、經發局、消防局3局處共同研議主動出擊,率全國之先,增列3點明文規範與罰則,包含禁止於無保護設施下,自高樓垂掛延長線至公共區域充電;明確定義公共區域內的非法用電行爲,並設立罰則;建立查報機制,即便無管委會,市府也能主動介入改善。
許昭興附和,提到騎樓是屬於私人產權,規範不能擺攤做私人使用,一樣道理,微電車充電卻無法解決,這問題存在已久,「不能說因爲是私人產權無法管理就不管理」,呼籲市府應尋求解決方法。
劉和然說,這問題跨很多局處管理,市府會統一協調、給個答覆;陳崇嶽補充,由於《消防法》只規範建築物設置滅火設備部分,無法管理微電車充電等容易產生危害的行爲,「這是個人素養的問題」,也坦承目前在法規範上這是漏洞,會研議是否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