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列管1107株珍貴樹木 樹保委員會今通過增列11株

土城司法園區內有5株珍貴樹木,分別爲香楠3株、樟樹及九丁榕各1株。圖/新北景觀處提供

新北市樹木保護委員會今開大會,決議新增列管11株珍貴樹木,除青潭國小周邊6株麪包樹外,也將土城司法園區公共設施用地內5株樹木列入。護樹團體指出,將持續關注土城司法園區內5棵珍貴樹木,是否移植或原地保留。

新北市現列管1107株珍貴樹木,依新北樹保條例第3條規定樹木樹齡達50年以上,離地高度1.3公尺處樹幹直徑達90公分以上,具有地方特性、歷史性或學術研究價值者,即符合提報條件,今樹保大會新增列管11株,其中6株位於新店區青潭國小周邊,由第1任校長於1959年種植迄今,已達樹齡50年認列標準,6株麪包樹生長與道路空間限縮,一度引發地方兩派意見,校方持續維養照護及工務局人行道拓寬計劃完成後,讓工程與樹木達到共存平衡。

另外5株珍貴樹木,位在土城司法園區開發工程內,市府發現園區內有5株樹胸徑達90公分以上樹木,景觀處邀集樹保委員現勘,確認生長狀況尚佳,委員一致同意認列爲珍貴樹木,不過園區完工後變化甚大,不利於樹木生存,爲保存珍貴樹木,將以高規標準審議移植計劃,提供珍貴樹木更好的生長空間。

護樹團體臺灣樹人會秘書長潘翰疆說,2023年便提報認列,但因諸多壓力及考量,景觀處遲未排入正式審議,護樹團體召開記者、持續陳情,終於排入審議。會中發言的高齡85歲顏姓耆老,不僅作證樹齡相關記憶,校方也校史資料佐證,讓6株麪包樹無異議通過受保。

至於土城司法園區內5株珍貴樹木,潘翰疆認爲,開發單位僅強調5株樹木牴觸道路結點、滯洪池、高程因素有移植必要性,規畫卻未納入樹木保護,且沒有提到移植期程、地點、工法等移植計劃內容,甚至有一株老樹位於規畫滯洪池邊緣,移植有滯洪功能的老樹,簡直荒謬,爲不配合老樹位置調整滯洪池位置,質疑內政部空間規畫十分不專業。

新店區青潭國小周邊6株麪包樹,由第1任校長於1959年種植迄今。圖/新北景觀處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