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軍人虐死貓還上傳影片 警方及動保處找到人...帶走1貓1狗
新北市動保處近日接獲民衆通報,Dcard網路散播虐貓影片,動保處聯繫樹林警分局凌晨前往犯嫌住所查訪,第一時間無人應門,昨天上午再次前往仍無人應門。經臺灣NOE行動組織提供訊息得知,犯嫌疑爲軍人,聯繫板橋憲兵隊得知該嫌即日退伍,隨即前往部隊等犯嫌離營後帶同到案說明。林姓犯嫌承認虐貓影片爲其所爲,施虐、散播影片行爲違反動保法涉及刑責,將函送地檢署偵辦。
動保處指出,行爲人爲軍人身分,調查過程中涉及軍事機關協助事項,樹林分局數度聯繫部隊,由於林嫌即日退伍,最終於營區外面順利帶回偵辦。
社羣平臺Dcard上標題「內有虐貓影片請協助」文章,內容舉稱林嫌疑多次掐頸等方式讓貓致死等相關事證,林嫌承認爲其所爲,將該影片上傳到IG帳號供追蹤者觀賞,辯稱因貓咪咬家裡木櫃,造成屋內物品毀損,要制止牠時,被貓爪抓傷,一時情緒失控,纔會有虐貓舉動,上傳影片純粹是要記錄跟貓咪生活狀況。影片提到貓咪已死亡,但犯嫌辯稱在今年2月時因車禍撞擊死亡,非他虐傷致死,屍體已交由動物醫院協助處理。
爲確認犯嫌家中飼養動物狀況,動保處與樹林分局三多派出所在犯嫌同意下,前往其家中詳查,其尚飼養1只美國短毛貓,爲避免被施暴,已沒入帶回安置,另家人亦飼養1只馬爾濟斯,經溝通後同意連同犬隻送交動保處收容。
動保處查出,林嫌施虐行爲已觸犯動保法第6條任何人不得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並依據同法第25條,最重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涉及刑責部分將由司法機關依法偵辦;另散佈虐帶影片,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3萬元以下罰金。
新北市動保處表示,對於任何涉嫌違反動物保護法案件,都以「零容忍」原則依法處理,並將持續與警察機關通力合作,追查事證,還原真相,保障動物基本生命權。動保處亦呼籲市民,如發現動物受虐情事,應即通報1999市政專線或撥打1959,亦可使用「新北市動保即時通」App平臺,共同守護動物福祉,打造安全有愛的友善城市。
新北市動保處連同狗一併帶回安置。圖/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新北市動保處緊急安置貓咪。圖/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新北市樹林分局偵查隊將嫌疑犯帶回派出所製作筆錄。圖/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新北市動保處人員赴犯嫌家中帶回1貓1狗,將犬貓帶回安置。圖/新北市動保處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