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代理老師期間不計年資違憲 教育局8月起新制實施
去年憲法法庭判決教育部及新北市府不採計合格代理教師職前年資違憲,議員黃淑君表示至今新北市政府並無積極做出對應處理,教育局則表示8月1日起各級學校代理教師聘任契約將全面依據新制辦理。聯合報系資料照
去年憲法法庭判決教育部及新北市府不採計合格代理教師職前年資違憲,議員黃淑君表示至今新北市政府並無積極做出對應處理,6月底多是各級學校下一學年代理老師任聘徵選期間,若持續引用新北教育局舊有規定恐有違憲疑慮。
代理教師產業工會理事長黃湘仙表示,目前正值新任代理教師報到與現任教師轉換學校的關鍵時期,北部地區目前僅剩新北與基隆尚未實施年資提敘。新北教育局則表示8月1日起各級學校代理教師聘任契約將全面依據新制辦理。
新北市議員黃淑君表示,去年憲法法庭於8月9日作成113年憲判字第7號判決,表示教育部及新北市政府不採計合格代理教師職前年資違憲,並要求相關單位一年內做出修正,不然相關規定至遲於屆滿1年時失其效力。至今新北市府並無積極做出對應處理,而六月底大多是各級學校下一學年代理老師任聘徵選期間,黃淑君提醒,若是持續引用新北市政府教育局舊有規定,恐有違憲疑慮。
黃淑君表示,新北市代理教師人數多、比例高,過去長年忽視代理教師工作權益,過去相較臺北市、桃園市都有采計部分條件的年資,致使新北市許多代理教師工作權受到侵害,進一步也使得新北市代理教師流動率高,難以留住優秀人才,影響孩子受教權。
全國代理暨代課教師產業工會理事長黃湘仙表示,目前正值新任代理教師報到與現任教師轉換學校的關鍵時期,自然會優先考量「有薪資條件保障且能確定年資提敘」的縣市,如臺北市、桃園市、新竹縣與新竹市等地。反觀北部地區,目前僅剩新北市與基隆市尚未實施年資提敘。許多教師爲了能爭取合理薪資待遇,即便需要通勤也願意到外縣市任教。長此以往,將導致新北市在教育人力上出現嚴重流失,形成結構性的人才斷層,亟需正視與改善。
新北教育局對此表示,針對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7號判決,教育部已於114年3月19日預告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其中明定符合資格之代理教師,其敘薪比照專任教師辦理,並宣告自114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這是全國一致性的制度。
新北市教育局已完成敘薪調整的配套措施,期盼中央儘速如期在6月底前公告,新北就能立即配合執行落實代理教師權益。
教育局表示,雖中央法規目前尚在公告前程序,新北教育局已同步啓動人力盤點、經費試算及各項行政準備作業。預計自今年8月起,所屬各級學校代理教師聘任契約將全面依據新制辦理,敘薪亦將依新規納入,確保契約合法、制度一致,無違憲疑慮。同時,教育局將主動說明施行細節與作業流程,協助學校順利辦理,以穩定教學現場並保障學生受教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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