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租屋契約上路北市電費爭議暴增2倍 租屋族:臺電、臺水繳最划算
內政部爲防房東超收電費,前年修訂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要求應依臺電計價,但議員發現北市前年電費爭議比前一年暴增2倍,市府稽查市售契約書更有半數不合格,議員呼籲應加強宣導、稽查。記者林佳彣/攝影
租屋族電費不乏1度5元或更高,內政部爲防房東超收電費,前年修訂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要求應依臺電計價,但議員發現北市前年電費爭議比前一年暴增2倍,市府稽查市售契約書更有半數不合格。地政局表示,新版契約上路後啓動3波查覈,不合格店家經5月全面複查已都合格。
爲防止房東超收電費亂象,內政部2024年7月修正公告「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計費方式除需清楚記載於契約中,電度計費也不得超過當期每度平均電價,非以用電度數計費則不超過每期電費總額,若超收可處3萬至30萬罰鍰。
議員汪志冰指出,從契約公告到今年5月,地政局僅隨機稽查15處文具店、書局及超商販售的租賃契約書共41件有21件是不合格契約書,不合格率超過5成,北市是人口密度高都市,更有不少外縣市人口租屋就業、就學。
汪志冰說,從內政部300億元租金補貼專案掌握去年有效租賃契約約有7萬8819件加計未申請租金補貼者,實際租屋數字不僅於此,從2022-2024年市府各區公所調解委員會受理租屋消費爭議,平均每年有近286件,平均7件爲電費爭議,但定型化契約實行不到半年時間,2024年度就有10件電費爭議,比前一年度增加2倍,顯見房東超收電費亂象,十分常見。
租屋族陳先生表示,當初房東有提供兩種版本一種是一度算五塊含水、網路費,一種是照臺水、臺電計算,另外需分攤網路費,不過從就學至今試算下來還是自己繳費比較划算;一名房東說,現在多數出租房間均有裝電錶,帳單來後,依金額除以用電數,再依各房客用電量計算,一目瞭然,不會多收錢,房客若有更好的算法也可提出討論。
汪志冰建議,內政部已修正租賃契約書內容,地政局增加稽查市售租賃契約書以及廣加宣傳,保障出租方及承租方權益。地政局表示,每年皆運用校園設攤、地政講堂等多元管道,舉辦6場以上宣導活動,向房東、房客及學生宣導租約規定及租賃法令,宣導人次超過2000人。
地政局說,租屋市場除房東自租外,尚有透過租賃住宅服務業或仲介業者租賃房屋避免電價超收發生,地政局透過查覈輔導使用新制契約,包含自租者每年訪查8個以上銷售通路,查覈15份以上市售租約版本,若爲業者出租,則透過租賃住宅服務業及仲介業業務查覈時,輔導業者提供符合規定租賃契約予租賃雙方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