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宜容涉洩密圖利還侵佔禮盒 新北檢求處適當之刑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前分署長謝宜容涉嫌於2件採購案中泄密、圖利廠商,另侵佔價值約2萬元禮盒,新北檢今天依泄密、貪污治罪條例侵佔公用暨公有財物、圖利等罪嫌起訴。
另方面,謝宜容涉職場霸凌,被告發涉犯過失致死罪,檢方表示,公務員輕生與謝宜容領導管理方式沒有法律上因果關係,因此予以不起訴處分。
謝宜容目前羈押禁見,涉嫌泄密、圖利等遭起訴部分預計下週移由新北地方法院審理。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晚間發佈新聞稿指出,檢察官共起訴謝宜容等7人,包括劉姓、簡姓、郭姓3名北分署人員依泄密、圖利等罪起訴。經營實際承作廠商的林姓兄弟、出借投標資格的徐姓業者,則依違反政府採購法等罪嫌起訴。
新聞稿指出,謝宜容時任勞發署北分署長,指示秘書室劉姓、簡姓人員,於民國112年間新莊本部整修工程採購案公告前,多次與林姓被告的公司開會討論標案內容。
謝宜容等人爲使整修工程於112年底前完成,及避免採購金額逾新臺幣150萬元,須加入外部評選委員變數,採納林姓兄弟提出的工程範圍變更方案,部分工程從新莊本部整修工程採購案拆出,簡姓人員參考該公司提供的資料製作標案文件,猶如量身訂作採購案。
檢方指出,林姓被告的公司不具新莊本部整修工程採購案投標資格,因此向徐姓廠商借牌投標,因而獲得25萬餘元不法利益。
另外,檢調還查出,謝宜容爲塑造個人及北分署專屬形象,將去年所有對外活動、宣傳品的形象識別與主視覺設計採購案,交由林姓被告的公司承作,並指派北分署郭姓人員與林姓業者討論活動主視覺設計規劃及標案相關內容,甚至參考該公司提供的資料製作標案文件,圖利該公司17萬餘元不法利益。
檢調還查出,謝宜容將「就業安定基金」或「就業保險基金」預算購入,共價值2萬901元的三節禮盒12盒侵佔入己,供已私用。
檢方審酌,謝宜容身爲北分署分署長,爲使特定廠商承作採購案,違法命部屬作爲聯繫窗口,於採購案尚未成形前,與廠商密切聯繫協調,猶如爲廠商量身訂作採購案,而違法泄密、圖利特定廠商,造成參與投標廠商受不公平對待,並損及國家機關、全體公務員形象,考量謝宜容坦承犯行並繳回犯罪所得,建請量處適當之刑。
檢察官指出,劉姓、簡姓、郭姓等3名北分署人員因謝宜容高壓強勢風格領導,且採購案時程緊迫,謝宜容又表示屬意特定廠商,爲使案件順利完成及於緊迫時程內施作完畢,否則可能面臨謝宜容約談「面商」,才涉犯圖利行爲。
檢察官認爲,劉姓、簡姓、郭姓等3人犯罪動機尚非惡劣,也無圖取自身利益,且於偵查中均自白犯行,若於審理中仍能正視己身行爲錯誤,坦承犯行,建請從輕量刑。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前分署長謝宜容涉嫌於2件採購案中泄密、圖利廠商,另侵佔價值約2萬元禮盒,新北檢今天依泄密、貪污治罪條例侵佔公用暨公有財物、圖利等罪嫌起訴。聯合報記者蔣永佑/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