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丙成遭控涉圖利 學者:若他沒做這2件事就不違法、政治上也站得住腳

教育部政務次長葉丙成。圖/聯合報資料照片

教育部政務次長葉丙成涉校園性平案泄密爭議,向教育部請假一個月。根據「鏡週刊」報導,有教授爆料,與葉丙成有關的公司和協會,參與多個教育部有關AI及數位學習的標案,爆料人質疑沒有利益迴避,涉嫌圖利、自肥。但法律學者指出,如果葉丙成都沒參與法定的決定過程,也沒有試圖去影響其他公務員,基本上沒有違法問題,行政倫理與政治上也都站得住腳。

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林佳和表示,如果以法院的訴訟程序或行政機關的行政程序來觀察,在應迴避的類型中,現任或曾任,都會包括在內,不會只限於前者。如果要談是否違法,必須看葉丙成是否有參與相關標案的決定過程,這個纔是重點,並非葉丙成擔任過職務的團體,都一概不得參與教育部標案。

林進一步說,如果葉丙成都沒參與法定的決定過程,不論是審查會議、決標、籤準等,也沒有試圖去影響其他公務員,基本上沒有違法問題,行政倫理與政治上也都站得住腳。

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兼任助理教授章忠信表示,法律上,如果葉丙成完全辭退任職前的民間組織職務,包括不再擔任顧問,也很難說各該民間組織不能參與政府標案,否則對各該民間組織不公平,尤其若該等民間組織確實是特定領域中的領先羣。

「但爲避免引發爭議,各該民間組織確實應該回避葉次長任職機關的相關標案。」不過章忠信也說,對葉丙成及各該民間組織,這需要一些智慧判斷。譬如,葉丙成要不要說服各該民間組織不要來參與教育部標案?各該民間組織要不要別幫葉丙成找麻煩?他們雙方要判斷:如何避免爭議? 還是說,反正不違法,爲什麼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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