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仍查獲學生使用電子煙 北市府加強查覈宣導
臺北市議員李明賢指出,北市府嚴格禁止電子煙進校園且訂出自治條例要求校園內禁用,但111學年度高中以下仍有百餘人抽過電子煙。北市府今天表示,會加強查覈及擴大宣導。
國民黨籍北市議員李明賢發佈質詢資料指出,市議會已通過臺北市新興煙品管理自治條例,並在今年3月底公告實施,規定不得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或廣告新興煙品,更明訂校園內禁止使用。
他說,北市府雖已嚴禁電子煙進校園,仍查獲校園內的學生使用電子煙案例,經教育局統計,111學年度查獲學生使用電子煙,國小6件、國中49件、高中179件,共234件;110學年度查獲國小2件、國中68件、高中263件,共333件。
李明賢表示,北市府雖已禁止校園內使用,但統計數據顯示,校園內仍有學生在抽電子煙,認爲未被查獲的黑數應該更多,呼籲教育局重視此問題,並研擬相關配套措施。
教育局指出,新興煙品添加各式香料及炫彩的外包裝,青少年誤以爲比傳統紙菸無害,認爲不會成癮,且因好奇及同儕影響而接觸,另外部分家長對新興煙品外觀較無警覺,像是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今年公佈青少年吸菸行爲調查結果,全國國高中學生抽電子煙使用率均上升。
教育局表示,北市自民國108年起要求學校把電子煙納入校規管理,今年再修訂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菸害防制計劃,透過跨局處合作,以事前防制教育、打造無煙校園及協助戒菸輔導,推動防制工作。
教育局指出,將持續加強查緝,擴大宣導,從源頭納入課程與教學,讓學生認識新興煙品,避免誤用,再透過加強查覈機制及培訓種子教師,針對已接觸煙品的學生進行戒菸輔導,結合家庭教育及醫療系統,協助學校提升學生戒菸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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