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訊息流出!臺積電爸帶孩吃燒肉 傳訊:變肉食性動物吃掉妳
▲小三明知臺積電爸已婚,仍積極與其發展關係,甚至鼓吹對方離婚。(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曾羿翔/綜合報導
一段近13年的婚姻,最終因丈夫出差期間的婚外情劃下句點。臺積電一名工程師阿強(化名)於2024年5月至8月間赴美國亞歷桑納州鳳凰城出差,期間與當地同事小慈(化名)發展出親密關係,返臺後即與妻子離婚,前妻憤而提告,要求精神慰撫金120萬元。高雄橋頭地方法院近日一審宣判,認定兩人行爲已構成重大侵害配偶權,判阿強與小慈須連帶賠償新臺幣40萬元。
根據判決指出,原告與阿強於2011年底結婚,育有兩名未成年子女,婚後生活原本幸福。未料阿強赴美出差期間,與小慈產生曖昧互動,兩人透過LINE頻繁傳遞如「我愛你」、「很想你」等訊息,阿強也迴應「我也愛你」、「我會讓妳有安全感」等語。
其中一段對話,小慈直接向阿強詢問:「你來時,一部分時間我們可以發生親密關係嗎?」阿強迴應:「這還需要問嗎?我很想妳。」小慈接着說:「唉呦就想確定一下嘛,也想實現你的性幻想。」此外,兩人還有更多挑逗性互動。阿強曾傳訊:「晚餐跟孩子吃燒肉;變身肉食性動物;最想把妳吃掉。」小慈立刻迴應:「我最想被你吃掉。」另有對話中,小慈誇讚:「Honey的胸肌好結實。」顯見兩人已遠超一般同事或朋友關係。
原告指出,小慈明知阿強已婚,仍積極與其發展關係,甚至鼓吹對方離婚,導致原告家庭破裂,身心受創,出現焦慮、憂鬱與失眠等症狀,遂向兩人提告,求償精神慰撫金。
兩名被告庭上均否認婚外情,辯稱對話只是一般朋友間的互動,小慈更主張自身長年定居美國,言語風格近歐美文化,常以「愛你」、「交往」等詞與友人互動。然而法院不採信此說法,認爲小慈未提出其他對話佐證,且其與阿強之互動已明顯超越朋友界線。
法院也認爲,原告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查閱丈夫手機,取得對話紀錄的方式並未逾越比例原則,相關證據具備可採性。
綜合雙方身分、經濟狀況、事發經過與侵權情節,法院認定原告遭受重大精神傷害,判阿強與小慈連帶賠償40萬元,並自2025年8月9日起按年利率5%計息至清償日止,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