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滅B、C肝!健保署將放寬收案追蹤條件 署長陳亮妤:下週開會討論
衛福部健保署長陳亮妤說,健保署已於今年10月2日邀集相關專家及團體討論共識,將放寬B、C收案條件爲最近6個月內,曾在該院所「主或次」診斷爲B肝帶原者或C肝感染者就醫2次以上者,並新增代謝性、酒精性肝炎,且肝纖維化F3以上病人。本報資料照片
世界衛生組織(WHO)宣示,全球應於2030年達到消除C肝目標,我國透過中央到地方跨部會合作,於今年提前5年達成消除C肝目標。衛福部今舉辦「臺灣領航消除C肝」國際記者會,向世界宣告臺灣的成就。專家表示,我國病毒型肝炎分爲B、C型肝炎,希望藉由C肝防治經驗,擴大B肝健保用藥給付,達到消滅B肝目標。健保署表示,下週共擬會將先討論「醫療給付改善方案」,放寬B、C肝患者收案追蹤條件。
臺大醫院副院長、消化系醫學會理事長高嘉宏說,依研究指出,無法獲得健保給付用藥的B肝患者,又被稱爲「灰色地帶的病人」,若是屬於中高風險患者,經5至10年追蹤,相較低風險病人,每年仍約有1%患者罹患肝癌,但及早用藥控制病情,罹癌風險可降至0.2%。據統計,約有三成B肝帶原者,約30、40萬人屬於中高風險患者,應放寬健保用藥條件。
高嘉宏呼籲,政府應如C肝成立B肝辦公室,提供更多資源、挹注預算,放寬健保用藥給付,消化系醫學會日前已將新的給付條件建議送至健保署,並獲得健保署專家共識,目前正在評估成本效益。
衛福部健保署長陳亮妤表示,健保署已於今年10月2日邀集相關專家及團體討論共識,首先將先針對「醫療給付改善方案」,將B、C肝患者收案條件放寬爲最近6個月內,曾在該院所「主或次」診斷爲B肝帶原者或C肝感染者就醫2次以上者,並新增代謝性、酒精性肝炎,且肝纖維化F3以上病人。
至於,給付項目及品質獎勵措施部分,將調升管理照護費及品質獎勵費支付點數,增加收案誘因;並調整申報追蹤管理的間隔時間及上限次數,以符合臨牀照護實務運作,也將修正「腹部超音波檢查進步率」品質指標的獎勵基準(執行率>90%),再新增失聯率爲觀察指標。
陳亮妤說,爲避免重複執行檢查,於追蹤管理期間執行CT、MRI可取代執行腹部超音波檢查,並可參用院外檢查結果。健保署將於115年總額預算額度內調整本方案各項支付點數,並估算定期檢查腹部超音波、甲種胎兒蛋白(AFP)對於總額一般服務預算的財務影響後,修訂方案內容,依程序提至12月24日支付標準共擬會議。
而醫界倡議應放寬B肝藥品健保給付部分,健保署表示,目前已獲健保署專家共識,正進行成本效益評估,並進行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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