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整整6天不知情」食藥署4日驗出毒蛋 立委籲檢視食安通報流程

衛生局依據生產日期及批號進行抽驗,釐清問題蛋品的溯源碼,掌握問題蛋品流向。圖/彰化縣衛生局提供

媒體近日揭露15萬顆含芬普尼的毒雞蛋,透過全聯、楓康等通路流入全臺九縣市;由於芬普尼對肝臟、腎臟及中樞神經系統具潛在風險,引發社會恐慌。立委王育敏10日抨擊,衛福部食藥署早在4日即檢出毒雞蛋,但遲至9日纔對外公佈,整整六天讓消費者不知情誤食毒蛋。

王育敏指出,芬普尼屬於已被禁用的農藥,關鍵六天食藥署本應積極作爲,但該署4日檢驗結果出爐後,僅於7日通知通路商下架,未同步透過媒體對外告知消費者;直到9日才發佈新聞稿,揭露雞蛋來源畜牧場及產品溯源碼,早已影響消費者健康。

王育敏批評「食藥署行政程序上,應該用最快的速度告知國人,把國人健康放在第一順位」,從毒大腸事件到芬普尼毒蛋,政府在食安危機應變上始終顯得遲緩。她指出,當檢驗確認有害物質時,主管機關理應立即啓動警示通報,讓消費者有機會在第一時間避開風險。

針對本次事件,王育敏強調,政府應徹底檢視現行「食安通報流程」,建立與消費者同步的即時警示制度。當主管機關通知業者下架的同時,應立即公佈溯源編碼,讓消費者能據以自我辨識、暫停食用,保障飲食安全。

王育敏指出,消費者有知的權利,主管機關應以民衆健康爲最高優先,認定標準宜採「料毒從寬、預警從速」,一旦檢驗結果有疑慮,就應即刻公告,而非等到全面確認後才讓社會知悉。

王育敏也提醒民衆,近期務必檢查家中雞蛋包裝,確認並非芬普尼毒雞蛋,以維護自身與家人健康。她說,行政部門也不能再以「程序審慎」爲由延誤時機。當食安風險攸關全體國民健康,資訊的速度與透明度,纔是政府樹立信任感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