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擦撞變大麻煩 77歲男車頭重創又挨罰
姚男車身遭撞現場散落車體碎片(民衆提供)
擦撞當下監視器畫面(民衆提供)
賴男右側車頭嚴重受損(民衆提供)
臺中市一名77歲賴姓男子日前駕車行經東區振興路巷弄時,不慎擦撞路旁停放車輛,當下誤以爲只是「小碰撞」,未下車查看便逕自離開現場。這場誤判代價不小,不僅對方車輛左側留下深長刮痕,自己的右前車頭也嚴重受損。警方獲報後調閱監視器迅速查出肇事車輛,通知賴男到案說明並依法告發。
警方指出,三分局交通分隊於晚間9點多接獲報案,44歲姚姓男子稱愛車停放在巷弄一天後,驚見左側車身被撞出長長刮痕,後視鏡也破裂,現場還散落車體碎片。警方立即調閱周邊監視器畫面,比對後發現當日下午4時許,一輛自小客車行經巷弄時,右側擦撞停放車輛後雖短暫停下,駕駛未下車查看便離開。
警方循線鎖定車牌,通知賴男到案。賴男稱當時確實知道車輛右側擦到東西,以爲只是輕微擦撞,趕着赴約未報警並離去,直到警方找上門才發現車頭嚴重受損,讓他後悔不已。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對賴男肇事未依法處置行爲進行告發,並完成事故資料製作,協助姚姓車主辦理後續求償。
警方提醒,依規定駕駛人肇事後如未報案,將處1千元以上、3千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照1至3個月。警方呼籲民衆發生事故時無論損害大小,都應立即報警並留在現場,切勿因一時疏忽而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