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加速推進大氣污染防治地方性立法

(記者 廖豔霞 通訊員 許丹)爲構建制度化、規範化、科學化的大氣污染防治體系,以法治力量賦能生態環境保護工作,5月7日下午,我市召開《湘潭市大氣污染防治若干規定》立法研討會。市人大法制委、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市司法局、市發改委、市工信局等10餘家市直單位,以及來自湘潭大學等高校的立法團隊專家齊聚一堂,圍繞大氣污染防治立法議題展開深入研討,全力推動立法進程。

爲守護綠水青山,切實保障公衆健康,助力美麗湘潭建設與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我市積極探索大氣污染防治立法路徑。目前,《湘潭市大氣污染防治若干規定(草案第三稿)》已完成起草工作。該草案共三部分二十條,內容涵蓋區域協同治理、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禁燃禁燒管控、污染物監測管理、粉塵與氣態污染物排放規範、移動源及非道路機械作業限制、油氣經營管理,以及揚塵污染防治等多個領域,並明確了相應的法律責任。會上,各參會單位與專家圍繞草案條款展開熱烈討論,積極建言獻策。

“草案立足湘潭實際,充分體現了保障公衆健康、壓實部門職責的核心要義。”市生態環境局法宣科負責人介紹,在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中,湘潭既有與其他城市面臨的共性挑戰,也存在因本地產業結構、地理環境等因素產生的獨特問題。草案在借鑑其他省市先進經驗的基礎上,針對湘潭監管體系短板、違法行爲責任界定模糊等痛點問題,進行了針對性的制度設計。

立法團隊專家表示,將充分吸納各方意見,深入研究空氣質量生態補償制度,設立專項資金用於支持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探索構建綠色環保調度機制與錯峰生產製度,推動產業綠色轉型;嘗試引入協商減排模式,通過政企協作制定互助式減排方案,實現區域減排目標;同時,加強行政執法與行政檢查的銜接機制研究,借鑑重點行業績效分級管理經驗,實施差異化管控措施。通過進一步修改完善,不斷提升立法質量,爲湘潭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築牢法治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