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機鋰電池能否上飛機?12家國內大型機場迴應

日前,中國民航局發佈緊急通知,自6月28日起禁止旅客攜帶沒有3C標識、3C標識不清晰、被召回型號或批次的充電寶乘坐境內航班。

對此 據澎湃新聞報道,包括北京、上海、廣州、深圳、杭州、重慶、成都、西安、海南等地多個機場的客服表示,民航局安檢新規僅針對充電寶,相機鋰電池的安檢要求沒有變化。

多數機場對相機鋰電池的通用要求爲無需3C認證,原裝及備用裸電池容量一般需≤100 Wh(或等同≤20000 mAh/5V),100-160 Wh的備用電池需航空公司批准,電池外殼須標識清晰,多數機場嚴禁託運,僅成都天府國際機場允許≤100 Wh的內置電池託運且設備需完全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