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餐飲申請牌照 增設國安條件

香港餐廳食肆申請和續領牌照,首度引入國安條件,關連人士如違反國安,例如發票收據上印有某些字樣,牌照可能被取消。

在香港開設餐廳食肆等,要向港府食物環境衛生署申請牌照。港府食環署表示就新簽發和續期的牌照,新增國安條件,持牌人或「關連人士」不得做出或牽涉危害國安罪行,不能曾經或正作出或牽涉「冒犯行爲」,或作出不利公衆利益的行爲,牌照可被取消。

港府食環署近日發信通知包括食肆、食物製造廠、公衆娛樂場所等牌照持有人。「關連人士」包括公司董事、管理人員、僱員、代理及承辦商。食環署稱,正根據法例向新簽發及續期的牌照施加與國安相關的條件。

香港餐務管理協會主席樑振華說,條文範圍廣,舉例僱主不清楚員工或送貨員在工作外的行爲,牽連被取消牌照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