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財庫局:無計劃允許非住宅物業交易的印花稅以分期方式繳付

7月30日,香港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在答覆議員提問時表示,現時沒有計劃允許非住宅物業交易的印花稅以分期方式繳付,主要有三個考慮。首先,現時非住宅物業交易的印花稅由100港元至最高稅率4.25%不等,僅佔交易成本極小部分,而最高稅率只適用於物業售價或價值高於約2174萬港元的交易。由於印花稅一般是由買家繳付,因此他們不認爲現時繳付印花稅的安排會對非住宅物業業主構成財務壓力。

本文源自:金融界AI電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