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吃鴿子肉持空氣槍射擊! 花蓮翁遭逮送辦

花蓮吉安鄉1名70歲林姓老翁(中),因想吃鴿肉竟持空氣槍往住家飼養的鴿舍射擊,詢後被依恐嚇公衆等罪嫌移送法辦。(警方提供/羅亦晽花蓮傳真)

花蓮吉安鄉1名70歲林姓老翁,因想吃鴿肉竟持空氣槍往住家飼養的鴿舍射擊,詢後被依恐嚇公衆等罪嫌移送法辦。(警方提供/羅亦晽花蓮傳真)

花蓮吉安鄉1名羅姓老翁平時在住家飼養鴿子,某天發現多隻鴿子疑遭空氣槍射擊死傷,經警方調閱監視器循線逮獲1名70歲林姓老翁,他稱因想吃鴿肉才用空氣槍射擊,詢後被依恐嚇公衆等罪嫌移送法辦。

70歲羅姓老翁日前向南華派出所報案指出,飼養在住家的多隻鴿子,疑似遭人以空氣槍射擊,造成多隻鴿子驚嚇逃竄、羽毛脫落,有2只也因此死亡。由於羅翁調閱家中監視器影像,發現有人持空氣槍朝屋內射擊,加上案發地點爲住宅區,造成他與附近居民的恐懼。

警方獲報立即展開調查,經調閱周邊監視器,發現林翁曾在案發時段騎機車經過羅翁家,行跡可疑,報請花蓮地方法院核發搜索票,近日前往林的住處執行搜索,查扣作案用空氣槍1把。

林翁向警方辦稱,自己與飼主沒有糾紛,單純想抓鴿子吃,但射擊後鴿子掉落屋內,沒辦法撿走;空氣槍經檢驗後,射擊力雖未超過法定標準,警方考量林的行爲已影響公共安全,詢後依涉嫌恐嚇公衆罪及毀損罪嫌將人移送花蓮地檢署偵辦。

吉安警分局長陳盈元表示,不當使用具有攻擊性的器物,都可能對社區居民及動物安全造成威脅,即便工具本身未違法,行爲若引發鄉親恐慌仍可能觸法受究,警方將持續強化社區巡守與犯罪偵防,確保居民生活安全無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