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政府招商的康養項目變成“採礦場”,造成礦產資源等損失近億元

新京報訊(記者行海洋)6月5日是世界環境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佈了一批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檢察公益訴訟起訴典型案例。在一起典型案例中,湖北一縣政府招商的康養旅遊項目建設方非法挖山採礦,造成國家礦產資源損失9000餘萬元。

案情顯示,2015年10月28日,某房屋公司與某縣人民政府簽訂康體養生項目招商合同,約定在該縣建設康養旅遊項目。2017年6月至2021年9月,某建工集團、某新材料公司、某康養旅遊公司、某房屋公司在實際控制人呂某指揮下分工協作,未經許可以應急排險、項目場平等名義組織人力、機械在康體養生項目所在地非法挖山採礦並加工銷售。經鑑定,造成國家礦產資源損失9007萬餘元、生態環境服務功能損失費用640餘萬元。

2021年11月,最高人民檢察院將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的該案線索,逐級交由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檢察院辦理。2021年12月17日,宜昌市檢察院以民事公益訴訟立案。2022年5月15日,某新材料公司因涉嫌非法採礦罪被公安機關移送宜昌市夷陵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2022年4月19日,兩家環保社會組織針對某康養旅遊公司的侵權行爲,向宜昌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訴訟。2023年6月19日,宜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某康養旅遊公司按照要求對項目整改修復區實施管護、向社會公衆賠禮道歉。

因社會組織提起的民事公益訴訟存在侵權主體遺漏的嫌疑,湖北省人民檢察院於2022年7月11日提級辦理宜昌市檢察院立案的非法採礦損害賠償民事公益訴訟案,並於同月18日指定武漢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武漢市檢察院經組織召開專家諮詢會認爲,涉案四家企業非法採礦故意破壞生態環境,後果嚴重,檢察機關可向多家涉案侵權主體訴請賠償礦產資源損失、生態環境服務功能損失。

2022年11月17日,武漢市檢察院向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訴訟,訴請法院判令某建工集團、某新材料公司、某康養旅遊公司、某房屋公司依法連帶承擔生態環境服務功能損失及懲罰性賠償1946萬餘元、賠償礦產資源損失9007萬餘元並賠禮道歉。

其間,宜昌市夷陵區人民法院就某新材料公司非法採礦作出刑事判決,將礦產資源損失 9007萬餘元作爲違法所得予以追繳。鑑於生效判決情況,武漢市檢察院決定撤回賠償礦產資源損失的訴訟請求。

2023年11月27日,武漢市中院公開開庭審理此案。12月27日,武漢市中院判決某建工集團、某新材料公司、某康養旅遊公司、某房屋公司連帶承擔生態環境服務功能損失及懲罰性賠償1297萬餘元,並賠禮道歉。

記者查詢發現,2021年10月,生態環境部曾發佈典型案例,指出宜昌市長陽土家族自治縣對三峽庫區重要生態功能區保護認識不足,放任企業長期以排險爲名非法挖山採石。由長陽花香水岸康養旅遊有限公司投資建設的清江花香水岸康體養生項目作爲長陽縣重點招商項目,在實施過程中變形走樣,規劃中的康養項目基本沒有進展,卻以排險及場平名義非法挖山採石,導致山體嚴重破壞。

編輯 張牽

校對 張彥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