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委書記被綁架,到底有沒有支付千萬贖金?

最近發生的一起綁架案,引起了廣大網友的興趣。

媒體報道:2023年1月9日,廣西藤縣富榮村的村民陳克政,策劃綁架了藤縣原縣委書記、現任梧州市供銷合作社聯合社黨組書記黃東明,並勒索3000萬元。

諸位,我們可是法治國家啊,怎麼能允許這麼惡劣的事件發生呢?於是公安機關立刻成立專案組,迅速破案,找到了縣委書記被綁架的地點,成功解救了人質。

而媒體披露的一個細節,頗值得人玩味:據知情人透露,在破案之前,縣委書記黃東明的家屬已向綁匪支付了千萬贖金。

千萬贖金,說拿就拿,這份財力,着實讓人震驚了。

很多網友表示:這跟《縣委大院》裡演的不一樣啊!

不出所料,警方很快發出了闢謠通報:此案仍在偵辦中,網傳的“受害者家屬支付1000萬贖金”等信息失實,請大家不信謠,不傳謠。

可以說,這個謠闢得是相當敷衍了。

廣大羣衆並不買賬。

“支付千萬贖金”失實,是怎麼個失實法?是縣委書記家裡根本沒支付贖金,還是支付了999萬,不夠一千萬?

一句話就能說明白的事,爲什麼還要故弄玄虛,讓羣衆們猜來猜去,莫非有什麼難言之隱?

鑑於廣大人民羣衆對於如今公信力的信任程度,這種闢謠,我認爲相當沒有誠意,反而給了網友們更多遐想的空間。

一個藤縣的村民,綁架本縣的原縣委書記,這起案情本身就足夠人玩味的。按說,哪個縣裡都有不少有錢人,做生意的,開廠子的,搞工程的……可他偏偏放過那些大老闆,去綁架了一名公職人員,你說奇不奇怪?

一個心智成熟的成年人,都知道綁架一名縣裡的最高領導,會招致什麼樣的後果。公安機關絕對會動用一切警力,來打擊罪犯,解救人質。可即使如此,綁匪陳克政及其同夥還是鋌而走險,綁架了這名原縣委書記,現任供銷合作社黨組書記的黃東明。

我只能做出這樣的猜測:綁匪認定黃東明有錢。最起碼,他比那些大老闆都有錢。

我不知道綁匪們爲什麼會做出這樣的認定。也許都是一個縣裡的,知根知底吧。

試想,如果你們縣裡有一名縣委書記,清正廉潔,恪守自律,出入無豪車,居住無豪宅,不媚上,不欺下,不養小三,不包攬工程,不搞裙帶關係,不把自己親戚全都塞到機關單位……如果你哪天鋌而走險,要搞綁架勒索一票大的,你會挑這樣的人下手嗎?

吃飽了撐的吧!

可能有人說,你說的那種領導,現實中根本不可能存在嘛。哎,這我就要批評你了,《縣委大院》沒有看嗎?那麼好的電視劇,你還沒受到感染嗎?

所以我說,文藝工作者的角色很重要,尤其是影視工作者,應該充分把他們的作用發揮起來。

就像《縣委大院》這種劇,如果拍一部不能解決問題,那就拍10部。

我相信像綁架縣委書記這種事,會越來越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