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躺着很難看」爆口角 媳婦怒摑婆婆耳光、板凳砸傷手腳
新北市一名媳婦因不滿婆婆躺在沙發休息,當場批評「這樣躺着很難看」,雙方爆發激烈口角。(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新北市一名媳婦因不滿婆婆躺在沙發休息,當場批評「這樣躺着很難看」,雙方爆發激烈口角。媳婦一怒之下,竟出手掌摑婆婆耳光,甚至抓起板凳砸向婆婆手腳,導致對方臉部紅腫、手腳瘀傷流血。婆婆忍無可忍提告,媳婦拒絕和解,法院審理後依傷害罪判處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這起事件發生在2023年1月24日,新北市一處民宅。當天下午3時許,媳婦下樓時,見到婆婆躺在沙發上休息,當場不滿嗆聲:「這樣躺着很難看!」婆婆則反擊:「又沒要妳看!」雙方話不投機,火藥味瞬間升高。
媳婦一時情緒失控,竟衝上前掌摑婆婆左臉耳光,婆婆掙扎試圖閃避,但媳婦不罷休,隨即拿起客廳木製板凳朝婆婆砸去,,導致婆婆左手背、左膝、小腿多處挫傷,場面一度混亂。
媳婦與婆婆爭執過程中,樓上的孫女聽見巨大聲響,擔心出事,急忙跑去找爸爸。兒子趕忙下樓,眼見母親手部流血、左膝瘀青、左臉紅腫,當場驚愕不已。
然而,媳婦卻先行報警,指控丈夫違反保護令,警方到場後,婆婆向員警哭訴自己遭媳婦攻擊,並在救護車協助下送醫驗傷,確認受有左臉紅腫、左手背挫擦傷、左膝鈍挫傷及左小腿挫擦傷等傷害。
媳婦到案後堅稱自己並未打婆婆耳光,也沒有用板凳砸人,只承認有摔雨傘與電話機在地上。然而,法院審酌婆婆供詞一致,且驗傷診斷書、警員密錄器畫面等證據皆顯示,婆婆確實遭受攻擊受傷,法官最終認定媳婦犯傷害罪。
考量媳婦具碩士學歷,2024年初與丈夫離婚,並與前夫共同撫養兩名未成年子女,但其犯後無悔意,也無意與婆婆和解,法院依刑法判處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