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語心主持被嫌太low「節目6集就腰斬」! 公視發聲揭真正解約主因
記者孟育民/臺北報導
公視臺語臺去年找來邵大倫、夏語心主持《歡喜來party》,但節目僅錄了6集就喊停,傳出因公視審覈嫌「主持人low」、「佈景陽春」、「藝人不夠大牌」,讓節目至今仍未播出,雙方更鬧上法院。對此,夏語心在社羣意有所指地說:「過了這麼久,才知道是我跳的不夠高,所以…我繼續努力跳。」公視臺語臺則對外強調是「斷章取義」,節目是因製作品質未達標才決定解約。
▲邵大倫、夏語心主持《歡喜來party》僅錄6集就腰斬。(圖/翻攝自Facebook/邵大倫)
根據,《鏡週刊》報導,公視去年1月付頭款630萬元給天之業公司製作《歡喜來party》,隨後節目開錄,公視並派方芳蘭至錄影現場督導,方日前出庭作證向法官表示,錄影時發現現場的呈設與原設計圖不符,當下立即告知天之業公司,對方迴應說舞臺就只有3片LED板,沒有舞臺也沒有觀衆區,但公視方面認爲,如此一來,電視節目呈現上就會很單薄,就不會有一個舞臺上的效果。
公視指控,該節目錄制未達水準,因此不僅拒付後續款項,也要追回已付出的630萬元,公視與天之業公司對於節目內容是否達到水準,正各自舉證在法庭上攻防,臺北地院訂於8月18日開庭審理。
公視聲明稿如下:
公視製播節目必須謹守規範,對自委制節目的品質嚴格把關。倘若未達本會製播品質,必須依合約規定辦理解約事宜,此乃展現對國家預算及民衆收視權益負責任之態度。
臺語臺《歡喜來Party》節目系經公開招標徵案委由「天之業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製作,委制金額爲新臺幣1,800萬元整,製作集數20集,單集費用90萬元,履約期限至113年4月22日止。113年1月底,本會依約撥付第一期款項新臺幣630萬元予廠商進行節目製作,惟廠商未經公視同意逕自錄製6集,且後續因該廠商未能通過公視節目樣帶審查,並於履約期間違反合約相關事項,公視遂依合約規定,發函要求限期改善及重製後再送審,如再次送審仍未通過或未能改善違約事項,本案將依約逕行解約,廠商應返還第一期款項並沒收履保金。
本案後續因廠商無法通過樣帶審查,且樣帶品質與公視製播品質有巨大落差,廠商亦不願接受公視審查意見重新錄製後再送審。廠商第二次送審之樣帶,經審查仍不符合公視製播節目之品質,無法通過樣帶複審審查。嗣後該廠商竟無端興訟要求公視支付第二期款項,公視亦依合約規定,向廠商追討解約應返還之第一期款項,雙方爭訟正由法院審理中。
至於報導稱,該廠商送交樣帶時,被公視告知「主持人LOW」、「佈景陽春」、「藝人不夠大牌」云云,實爲斷章取義,無法呈現事實全貌。茲彙整本會樣帶審查會議的意見略爲:「該節目每集90萬元預算不菲,該廠商卻違反合約,有未經我方同意擅自修改場景設計等缺失,與經徵案評選委員評選之廠商企畫書內容有巨大落差,導致主持人等無法表現該有的水準,未達公視製播品質。」廠商顯然無視審查會議之意見,刻意扭曲事實。公視嚴格把關製播品質之態度,乃職責所在,本會特此聲明,以正視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