嚇!井底見男屍 死狀離奇令警方費解|1963年古井命案

古井命案現場一景。圖/聯合報系資料照(1963/04/04 王萬武 攝影)

1963年4月4日清晨5時30分許,一位住在臥龍街的69歲老嫗,到33巷底水井取水時,發現井底有屍體,這老嫗當時嚇了一跳,因爲這口深水井是附近居民飲用水源,她除了向管區六張犁派出所報案外,並奔告附近居民暫不要去該水井取水飲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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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警方調查:死者王英,52歲,無業,生前仍住在前服務單位的宿舍中。屍體的頸部有麻繩捆綁,打的是活結,下體睾丸有絲巾緊繫,睾丸上有傷痕,麻繩及絲巾均爲死者生前所有物,整起案件看起來不太尋常。警方的調查工作分兩部份進行,一爲法醫的解剖檢驗,其次警方也派員調查王英的生活背景。

法醫初步解剖檢驗,發現死者王英的肺部發現有沙泥、樹葉纖維,此點可認定爲生前落水;因若系死後落水,肺中不會灌入這些東西。死者王英的下部,並無致命傷痕,睾丸亦僅系輕微的表皮傷;頭部經解剖後並無傷痕。死者小腸45公分發黑,外科醫師認爲,死者有急性腸炎轉疝氣腸病,腹部會劇痛萬分。

根據背景調查,死者在4月3日上午,曾至七堵友人太太家吃午飯,太太的朋友們都同情他失業的困境,湊了些錢給他。其中一位太太表示,當時王英精神看似不太正常,曾在街上快車道亂闖。死者的一個同事說,他看見王英3日晚上睡在牀上很不安。

4月6日,警方宣佈王英之死爲自殺,推斷王英是自戕未死後再投井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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