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公車被尾隨!高雄孕婦慘遭阿伯推入水溝「指侵」 下場曝光

60歲張姓男子隨機尾隨孕婦並在路邊指侵得逞,警方循線將他逮捕。(警方提供/紀爰高雄傳真)

60歲張姓男子隨機尾隨孕婦並在路邊指侵得逞,警方循線將他逮捕。(警方提供/紀爰高雄傳真)

60歲張姓男子隨機尾隨孕婦並在路邊指侵得逞,路過民衆王姓夫妻看見立刻大聲喝斥,張男驚慌逃離,留下犯案用的菜刀。(警方提供/紀爰高雄傳真)

高雄1名懷胎6個月的孕婦,搭公車時遭不認識的張男盯上,下車後張男一路尾隨,她發覺異狀卻找不到人求救,張男趁四周無人時,拿出預藏菜刀抵住她頸部,並將她推落水溝指侵得逞,直到路過民衆發現大聲嚇阻,張男才驚慌逃離,警方獲報循線逮到人送辦,橋頭地院審理,依攜帶凶器強制性交罪判張男6年8月,需監護5年,可上訴。

2024年7月10日下午2時許,懷胎6個月的小芬(化名)看完婦產科後在醫院附近吃飽搭公車回家,不料,60歲張姓男子在公車上看見小芬,就想上前搭訕,到站後張男跟着小芬下車並尾隨在後,起先小芬還沒發現,直到張男跑上前做出「掏錢」動作,並問她「肚子會不會餓」,小芬搖搖頭回「不用」,並沿路想找人求救。

這時2人經過檳榔攤,張男就走進店內說要買水餃給小芬吃,小芬再次搖頭拒絕並快步離開,又走了一段路,眼看四下無人,張男拿出預先藏的菜刀抵住小芬脖子,並將她壓到牆上拉開外套觸摸胸部,接着再推落水溝強脫小芬外褲及內褲指侵得逞,路過民衆王姓夫妻看見立刻大聲喝斥,張男驚慌逃離,留下犯案用的菜刀。

仁武警分局獲報後,立即成立專案小組調查,經調閱監視器影像過濾比對,循線於旗山區旗南三路攔查張嫌,全案訊後依加重強制性交猥褻罪移送偵辦;橋頭地院審理,張男向法官坦承犯案,不過經醫院鑑定,張男有腦功能輕度障礙,法官判斷他理解力尚可,因此案發過程,張男是能夠辨識自己的行爲是否違法。

此外,張男有妨害性自主等多項前科,且案發後未與被害人達成調解,法官依攜帶凶器強制性交罪判處6年8月,需監護5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