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頭測速王 今年已取締近6000件
溪頭入園人次超越阿里山,交通違規件數也增加,其聯外道路151線10公里處超速照相杆1月至8月取締5992件,暫居「測速王」。(民衆提供/楊靜茹南投傳真)
溪頭是知名避暑勝地,其聯外道路151線的固定式測速照相杆,速限50公里,又是直線下坡路段,從外地來旅遊的用路人稍微不小心就超速,去年度開出1萬3926件罰單居南投縣之冠,今年1月至8月取締5992件,將蟬聯「測速王」,警方籲用路人遵守速限行駛,以免荷包失血。
溪頭自然教育園區海拔介於800公尺至2000公尺間,是臺灣大學的實驗林場,也是知名避暑勝地,2023年起入園人次超越嘉義縣阿里山,奪下全臺森林遊樂區類第一名,其聯外道路交通違規件數也隨之增加。
縣警察局統計,鹿谷鄉縣道151線10公里處固定式測速照相杆,1月至8月已取締5992件,暫居第一;竹山鎮臺3線227.7公里處取締2599件,及中寮鄉139線47.5公里處開出2450張超速罰單,分居第二、第三名。
南投縣交通隊表示,鹿谷鄉縣道151線10公里處的固定式測速照相杆,速限50公里,加上是直線長下坡路段,研判可能都是外地來旅遊的用路人,回程時稍微不小心就超速遭取締,8月取締件數高達536件,極可能蟬聯2025年度「測速王」;呼籲用路人開車出遊應遵守速限行駛,以免荷包失血。
若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汽車超速20公里內罰1600元,超速20至40公里罰1800元,超速40至60公里罰2000元,若以最低罰款換算,縣道151線測速照相杆今年度已讓公庫進帳近千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