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建議同打流感、新冠疫苗 FDA今改口不確定安全有效

FDA指正在檢討流感疫苗與新冠疫苗是否同打的政策,靜待實證給果,遭批毫無必要。(路透)

流感疫苗與新冠疫苗同時施打是多年來的聯邦建議指南,但現在聯邦食品及藥物管理局(FDA)重新檢討政策,配合衛生主管機關全面限縮施打各種疫苗的趨勢。

FDA主管疫苗規定的首席官員普拉薩德(Vinay Prasad)日前表示,各家藥廠生產的多種預防呼吸道病毒疫苗同時施打是否安全、有效,必須等待新的臨牀實驗研究結果。華盛頓郵報報導,普拉薩德團隊的臨牀實驗計劃被外部專家批評沒有必要,恐怕導致反效果。

普拉薩德說政策調整是基於「實證哲學」(evidence-based philosophy),但今秋呼吸道傳染病流行季節的流感疫苗可能受到影響,政府長期以來鼓勵民衆在同一時間接種多款疫苗的立場恐怕也將改變。

普拉薩德上週在備忘錄中說,FDA官員「無法證實」新冠疫苗、流感疫苗以及呼吸道融合病毒(respiratory syncytial virus)疫苗等同時施打是否安全有效。

衛生部發言人尼克森(Andrew Nixon)表示,FDA很快就會針對普拉薩德的政策調整宣佈新規架構。

消息人士說,輝瑞藥廠(Pfizer)一直與FDA洽商,希望爭取更新版新冠疫苗獲得批准。普拉薩德的新立場則讓輝瑞數以百萬計生產疫苗變得命運未卜。

輝瑞上週發函給各地醫師,撤回原本同意新冠疫苗與其他疫苗同時施打的處方資訊。信中寫道,原本新冠疫苗可與其他疫苗一起施打的文字描述,其實沒有獲得FDA批准。

醫療專家說,FDA備忘錄並未禁止藥局與醫師讓病患前往診所時,同時施打新冠疫苗與流感疫苗。專家指出,衛生部門最高主管機關對施打疫苗加強檢討以及相關發言,可能導致疫苗施打率無法提高。

疫苗倡議組織Immunize.org政策長譚立堅(Litjen Tan,音譯)說,對許多民衆來說,如果打第二種疫苗必須再跑一趟,可能就降低施打第二種疫苗的意願。

衛生部上週宣佈新冠疫苗僅限高風險族羣才能施打,加州、俄勒岡州、華盛頓州3日宣佈組成「健康聯盟」,要根據全國醫療組織建議訂定疫苗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