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反對軍審復辟 顧立雄今否認恢復:打造全新的審判制度

顧立雄受訪表示,自己初衷不變,過去的軍事審判制度,確實有不被人信任的歷史存在,與其說現在是恢復軍事審判,不如說要打造全新的軍事審判制度,是符合正當法律程序、公平審判原則的全新軍事審判制度,所以要全盤來檢討修正軍事審判法。(本報資料照片)

賴清德總統13日宣佈,恢復軍事審判制度,而國防部長顧立雄12年前擔任律師時曾強調,絕不容許軍法復辟。現在立場是否轉變,顧立雄受訪表示,自己初衷不變,過去的軍事審判制度,確實有不被人信任的歷史存在,與其說現在是恢復軍事審判,不如說要打造全新的軍事審判制度,是符合正當法律程序、公平審判原則的全新軍事審判制度,所以要全盤來檢討修正軍事審判法。

行政院長卓榮泰今(14日)率領閣員赴立法院備詢,顧立雄於會前受訪提到,將全盤來檢討修正軍事審判法,當然也包括讓軍法官的身分獲得保障,所以要制定軍法官人事條例、軍事法案組織法,乃至於軍事檢查署的組織法等等。

顧立雄強調,要揮別的是過去那一段不被人信任的軍事審判,重新建構一個兼顧人權保障、發現真實及軍紀維持的新軍事審判制度,他的初衷並未有任何改變。

對於修法歷史,顧立雄回顧,當時它是仍然維持戰時,現役軍人還是要受軍事審判,但從103年到現在爲止11年間,因爲沒有從事軍事審判的工作,相關的這些人才、制度、強化作爲跟軍法官身分保障等等都付之闕如。

顧立雄指出,一旦從由平轉戰的時候,不可能憑空生出一個能夠發現真實、兼顧人權保障及軍紀維持的審判制度。所以現在就應該做好相關這個平時審判制度,重新打造一個合乎公民法院制度設計的軍事審判制度,纔可以因應這個平戰狀態。

至於未來軍檢跟軍事法官,是由法務部還是國防部決定?顧立雄解釋,過去沒有將軍法官身分保障及法院組織的獨立提升到法律位階,所以這次提出一個法律的位階,有軍法人士條例、相關組織法,從法官甄選、養成、身分保障、評鑑以及淘汰等等,都要依照現行類似法官法的相關規定。

顧立雄強調,讓這個軍法官確實得到一個獨立性,才能夠符合大法官憲法解釋意旨。會有多元甄選的管道,最重要的是軍法官本身,不會因爲受到外部、包括國防部的干涉,維護審判獨立性不容外部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