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詐騙案 在陸服刑回臺遭訴 31人免關
臺中地方法院。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檢警調查,四十三歲黃姓男子二○一六年初出資招募卅八人,同年八月起搭機至西班牙馬德里進入機房,由四十七歲的洪姓男子擔任幹部,假冒大陸快遞公司客服人員、公安、檢察官,向一二六名大陸人騙走人民幣一○七三萬元(約臺幣四八○○萬元)。
臺中市檢警二○一六年初獲報,多人在臺中某酒店出手闊綽,駕駛BMW七系列、保時捷等高價名車,高調使用「○八九九」車牌,還曾說「做境外詐欺」,追查發現將赴西班牙從事詐欺,透過刑事局聯繫西國警方。西警同年底搜索馬德里等十三處詐團據點,查獲臺籍、大陸籍共約三百人,引渡大陸,其中卅八人是臺中檢警鎖定對象。
卅八人在大陸被判刑四年二月至十二年,其中卅一人服刑完畢後去年返臺,臺中檢警拘提到案,另拘提在臺遙控的黃等七人。臺中地檢署去年八月起訴四十四人,含仍在大陸服刑者,另有一人死亡。
法院審結卅四人,依冒用公務員詐欺取財等罪,將洪等三人判刑三年至四年六月,卅一人已在大陸服刑執行完畢,判刑一年二月至三年二月,免除全部執行。黃等十人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