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釗燮下臺 別轉移焦點

(圖/本報系資料照)

國安會秘書長吳釗燮在外交部長任內的幕僚何仁杰因涉及共諜案遭羈押禁見,輿論呼籲吳釗燮應辭職下臺以負政治責任。然而,賴清德總統至今還不換下吳釗燮的原因,很可能是因口袋中缺乏適任的國安人才。而行政院長卓榮泰因共諜案指示要研議強化《公務人員任用法》所訂的忠誠查覈,此若非畫錯重點就是轉移焦點。

國家安全在賴清德就任總統後可謂重中之重,因他宣告了「兩國互不隸屬」的務實臺獨路線,就是要踩踏中共對臺畫出的紅線。兩岸間的敵意愈大後,大陸對臺滲透及蒐集情資的共諜活動積極度和力度當然也愈強。

固然政務官沒有「停職」制度,吳釗燮也不願像個政務官辭職,但至少也應該改任到其他機關。目前政府除了對公務人員任職前已有須「忠誠查覈」的規定外,各機關涉及國家安全或重大利益的公務人員,另外還須辦理「特殊查覈」。

吳釗燮在蔡英文總統任內擔任過總統府秘書長、外交部長和國安會秘書長,這3個都是須辦理「特殊查覈」之機關的首長,且他還曾是國安情治最高的首長,其機要人員竟然涉嫌遭中共「策反」成功,此對民進黨政權或吳釗燮本人都是莫大的諷刺。

何仁杰是吳釗燮帶進政府機關的,他擔任的職務若系約聘人員,並不需要辦理「特殊查覈」。即使其他需辦理的職務,也多是針對任職前有無從事間諜活動,或是在港澳、大陸等地是否有「存在可能不忠誠」的親屬等。因此,即使任職前及任職後經常辦理「特殊查覈」都不會是有效的「保密防諜」措施。

卓榮泰針對「綠營自己人」涉共諜案,指示政府應全面強化國家安全機制,對於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4條制訂的「涉及國家安全或重大利益的公務人員需要辦理特殊查覈」,有必要檢討是否執行不夠落實,或有因應情勢變化加以精進之需。

其實,嚴密查覈「正牌」公務人員的作用不大。具有滲透價值及易被中共吸收的對象,應多是隨民進黨執政進出政府部門的大批親信或選舉功臣。然而,他們進入政府部門任職時,要不是受到寬鬆的查覈,就是漏網之魚。

賴清德在民進黨中常會曾裁示,研議提供急難救助給黨工,避免因經濟困難而被吸收爲共諜。其實,賴清德上臺後沒分到好處或失去「好位子」的同志,相較下更可能需要「急難救助」。賴政府研議強化公務人員特殊查覈既是畫錯了重點,同時還把吳釗燮該下臺的政治責任轉移給了常任文官。(作者爲民主文教基金會董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