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釗燮親信涉共諜案是否該到立院備詢? 馬政府時代前例一次看
▲國安會秘書長吳釗燮。(資料照/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陶本和/臺北報導
國安會秘書長吳釗燮的貼身秘書何仁杰涉共諜案遭到收押,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21日以題爲「共諜滲透進行檢討」舉行專報,但國安會受邀但未列席,引起在野黨委員不滿。到底吳釗燮是否該備詢?翻看過去公開的歷史紀錄就曾有很多討論,馬政府時期就表示,依憲法體制與慣例,不便列席;而前國安會秘書長金溥聰還曾發函立院,檢送一份研究報告,點出國安會爲總統諮詢、幕僚機關的憲政定位,除了法律案、預算案外,其他事項不宜到立院備詢,以免破壞憲政設計。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日就「軍事審判專庭(股)之執行現況,並就共諜滲透、機敏資訊泄漏等國安事件及忠誠安全查覈機制,提出檢討報告及防制措施」進行專題報告,並邀請司法院、法務部、國安會等行政部會列席,並備質詢。
不過,今日應邀列席委員會的國安會秘書長吳釗燮並未到場,引起在野黨立委的不滿。對此,負責排案的國民黨召委吳宗憲說明,國安會沒有請假,但有人自稱國安會人員,拿了一個信封到他辦公室表示要請假,由於國安會未通知召委,所以他們辦公室拒收。
對於吳釗燮到底該不該到立法院備詢?翻看過去的歷史紀錄,其實有很多的討論,根據公開資訊顯示,2009年,時任總統馬英九認爲,國安會秘書長蘇起如果到立法院報告備詢,會有憲政爭議,而時任的立法院長王金平也在受訪時表示,過去至今,國安會秘書長只有在審國安會組織法等相關法案或預算案時,纔會到立法院備詢,否則到立法院反而會引起爭議。
王金平當時指出,國安會是總統的幕僚機關,國安會秘書長就像國家安全上的幕僚長,是總統諮詢對象,不是決策人士,他的決策來自總統,憲政體制上無法要求他向立法院負責,所以馬英九所講的也是對的。
在2013年時,時任總統府秘書長楊進添、國安會秘書長袁健生也是請假未列席立院備詢。當時馬英九主政的總統府表示,依照「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規定,對立法院負責的憲法機關是行政院而非總統,也不是總統的幕僚;因此,總統府秘書長除審議總統府預算案及審查本府主管法制列席備詢外,不應立法院的邀請進行業務報告或備詢,以免破壞「行政院向立法院負責」的憲法規定與憲政慣例。
除此之外,2014年時,時任馬政府國安會秘書長金溥聰曾函送「國家安全會議組織定位及相關法制問題研究報告」至立法院。根據其內容結論點出,「本會議爲總統之諮詢、幕僚機關角色之憲政定位;加以總統與貴院間並無質詢、直接負責關係;同時,基於慣例;並參照釋字461號解釋,本會議就法律案及預算案所涉事項受貴院監督,並派員列席備詢。除此以外之其他事項則不宜赴貴院說明、備詢,以免破壞憲政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