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照律師隔空陪偵被識破 錢沒賺到還吃上官司

高雄地方法院認定李男明知無律師資格仍收費辦理法律事務,構成意圖營利辦理訴訟事件罪,依法應負刑責,但因犯罪情節尚屬輕微,予以減刑判處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並宣告緩刑。(資料照片)

高市一名男子因涉詐案件,遭高市刑大傳喚應訊,事前上網尋求法律協助,在任務外包平臺上,找到自稱具備法律專業的李姓男子,以每次1500元超低行情,提供法律諮詢,甚至在警局偵訊時,李男透過LINE通話技術指導如何迴應,遭警方當場識破並將李男移送。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李男未具律師資格卻意圖營利辦理訴訟,依違反《律師法》判處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另宣告緩刑2年並須完成120小時義務勞務,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李男未具律師資格,卻在PRO360達人網媒合平臺以每小時1000至1500元價格提供超低價法律諮詢,並自稱可協助處理刑事案件。2023年5月,一位涉詐案的黃男遭高市刑大傳喚,李男除事先收取3000元協助整理資料,還透過LINE語音通話,隔空陪同黃男接受偵訊,並在聊天室傳訊提醒「不要提到金額」、「不要提到虛擬貨幣」、「講改車就好」等應對技巧。

警方偵訊途中察覺黃男頻頻分心,發現其手機開啓語音通話,進一步查證後發現通話另一端正是李男,當場截圖通話與訊息紀錄,李男與黃男亦皆坦承事實。李男辯稱只是出於好奇陪同聆聽,也僅收取車馬費並無營利,否認違反律師法。

高雄地檢署將李男依違反律師法起訴,法院審酌李、黃二人證述及對話紀錄,認定李男明知無律師資格仍收費辦理法律事務,構成意圖營利辦理訴訟事件罪,依法應負刑責。考量李男犯後坦承犯行,並無前科,且犯罪情節尚屬輕微,予以減刑判處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並宣告緩刑,另命其完成120小時義務勞務,藉以警惕。全案仍可依法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