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業男「掀水溝尋寶」 沒蓋回害路人摔慘...他哀怨:只撈到50元
▲桃園張姓男子騎車到北市士林區掀起水溝蓋,慘害路人踩空摔傷。(示意圖/記者郭世賢攝)
記者黃宥寧/臺北報導
桃園1名無業張姓男子深夜騎車到北市士林區,爲了撿拾民衆不慎掉落的零錢,自制工具打撈水溝蓋下的「遺寶」,掀開水溝蓋,最終僅撈得50元銅板。未料他打撈後未將水溝蓋復原,導致一名路人經過時不慎踩空跌入水溝,造成小腿撕裂傷與膝部擦挫傷。士林地檢署偵結,依過失傷害罪將張男提起公訴。
案發於今年3月19日凌晨0時47分,張男從桃園騎乘機車抵達士林德行東路109巷,手持自制鐵鉤與手電筒,在路邊水溝蓋處反覆翻找。
不過,他撈完後便騎車離去,卻未將掀起的水溝蓋復原,也未設置任何警示。當時正值凌晨,一名丁姓民衆獨自步行經過,因光線昏暗未察覺缺口,右腳踩空跌入水溝,造成右小腿1公分撕裂傷及膝部擦挫傷,送醫後氣憤報案。
蘭雅派出所接獲報案後,調閱路口監視器畫面,發現張男騎車抵達現場,持工具在水溝旁徘徊翻找,行跡明確。警方通知張男到案說明,他坦承確實有翻水溝蓋撿錢。
檢警清查其隨身物品與供述紀錄,確認他僅撈得50元銅板,卻因疏忽未恢復現場,導致他人受傷。士林地檢署偵結後,認其未盡注意義務,行爲構成過失傷害,依《刑法》第284條將他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