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妄之災?載殺酒店女惡男遭調查 司機喊冤不知情

林姓酒店小姐「酒窩」被呂男帶出場3天花蓮旅遊慘遭殺害,檢方因殺人情節重大諭姜姓司機交保30萬元,不過司機喊冤稱沒錢,才改10萬元交保。記者王思慧/攝影

北市林姓酒店小姐「酒窩」被呂男帶出場3天花蓮旅遊,林女找熟識的姜姓司機包車,3天下來包車費約2萬元。姜男供稱跟往常一樣開車載客,車輛停在遠處等人,對於呂男犯案一概不知。由於沒有證據司機協助犯案,涉案情節較低,檢方因殺人情節重大諭交保30萬,不過司機喊冤稱沒錢,才改10萬元交保。

26歲呂男近一年頻繁到臺北市某酒店消費,經常點林女的臺陪酒,也框下帶出場伴遊,林女都會找姜姓男子包車。姜男稱,過去載過呂男、林女去南部等處旅遊,自己只認識林女,雙方配合1、2年,僅是工作夥伴關係,與客人呂男並不熟識,也曾載林女跟其他客人出遊。

沒想到,8日下午2時許呂男與林女在化仁海堤不明原因爆發衝突,呂男出拳毆打林女,按壓她的頭部在地而失去意識,接着拖行丟入海中;呂還一度冷血回頭查看,確認林沒動靜才離去,案發過程全被水利署建置的岸邊監視器拍下。

姜男堅稱,案發當時,只載呂男與林女到化仁海堤,自己沒有跟着下車在車上等人,對於兩人之間的恩怨不清楚,單純載客人而已,也不知道呂男犯案。

檢警調查,姜姓司機沒有證據參與犯案,無法認定是共犯,涉案情節比較低,無羈押必要;不過因殺人案案情重大,檢方諭令交保30萬元,姜男一時拿不出這麼多錢,覓保無着,因此改爲10萬元交保。

據瞭解,呂男帶林女出場加上司機,花費超過5萬元,訂高級飯店四人房,司機跟着客人一起住宿。這次姜男7日深夜從臺北開到花蓮,先在新城鄉某飯店留宿,因在房間抽菸被趕出來,飯店還求償6000元,3人轉往吉安一間高級酒店登記住宿,但由於未到入住時間,下午1時許載往吉安鄉化仁海堤,呂男殺害林女後,表示行程提早結束,姜男稱不知情返回北部,仍被警方拘提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