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視保護令!豐原車站亮刀傷前女友及母 檢方聲請羈押

臺中市豐原車站24日驚傳恐怖情人持刀傷人事件,經警方將黃男(中)逮捕偵辦、臺中地檢署檢察官25日復訊後,將依殺人未遂等罪嫌向法院聲請羈押,並從嚴追訴偵辦。(鐵路警察局提供)

新北市土城違反保護令殺妻事件震驚社會,未料臺中市豐原車站24日驚傳恐怖情人持刀傷人事件,28歲黃男於剪票口前撞見27歲前女友黃女及其母親,不顧黃女已有申請保護令,爭執中竟亮出水果刀,並於拉扯中畫傷黃女手指及黃女母親脖子,幸皆爲輕微畫傷,無生命危險,經警方將黃男逮捕偵辦、臺中地檢署檢察官25日復訊後,將依殺人未遂等罪嫌向法院聲請羈押。

鐵路警察局臺中分局豐原派出所說明,昨日下午5時45分接獲臺鐵豐原車站通報,在剪票口前發生3名民衆大聲喧譁且有爭執情事, 警方抵達現場,經查發現28歲黃男與27歲黃女爲前男女朋友關係。

鐵路警察表示,黃女與其母親準備出站時,碰巧遇到黃男,後因細故引發口角及拉扯糾紛,黃男於拉扯中亮出水果刀,畫傷黃女手指及黃女母親脖子,所幸皆爲輕微畫傷,2名傷者送醫救治後已出院,對於黃男行徑警方也依涉嫌殺人未遂、傷害罪及違反保護令等罪嫌現行犯逮捕偵辦,並送地檢署復訊。

檢方說,黃嫌涉犯《刑法》殺人未遂、傷害、《家庭暴力防治法》保護令等罪嫌,經復訊後除認定有逃亡之虞,還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故有有羈押之必要,已向法院聲請羈押,並強調黃嫌在公衆往來之車站公然行兇,嚴重危害社會治安,造成被害人及公衆恐慌,將從嚴追訴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