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坵海軍陸戰隊上士墜2.5米深坑摔斷脊椎 司令部判賠235萬

烏坵陸戰隊上士墜坑摔斷脊椎 海軍司令部要賠235萬元.(示意圖,達志影像)

海軍陸戰隊1位蘇姓上士2021年駐守金門烏坵時,誤踩路上1片遮住坑洞的鏽蝕鐵板,慘摔到深約1層樓的坑道里,因脊椎壓迫性骨折,蘇男提國家賠償訴訟,一審判賠111萬餘元,二審重新計算金額改判國防部海軍司令部賠償235萬5512元,可上訴。

蘇提訴訟主張,他是爲海軍陸戰隊上士,任職於金門烏坵保修分隊副分隊長,2021年3月2日,在營區內整理光化庫房,爲丟棄垃圾、廢土,行經庫房旁之坑道上之孔洞,僅覆蓋一塊鏽蝕鐵板,又遭泥土覆蓋,國防部海軍司令部未予修補,亦未設置警告標誌,致他行經該處自係爭孔洞墜落摔落坑道地面,受有腰椎第一節壓迫性骨折之傷害。

同年月12日返臺至國軍高雄總醫院進行骨泥灌注手術治療,迄今仍需長期持續治療,未完全復原,時常感到疼痛不堪,受有精神上相當之苦痛,爰依國家賠償法,請求國防部海軍司令部賠償損害。

一審判決,國防部海軍司令部應賠償蘇111萬8,198元本息,蘇提起上訴,二審認爲,國防部海軍司令部就營區內坑道上之孔洞爲通風設施,僅以鏽蝕鐵板覆蓋,年久失修,管理有欠缺,致蘇行經坑道時,自孔洞墜落至下方3公尺處之地面,受有傷害,應負國家賠償法之賠償責任。

高院審酌蘇提出醫療費用、減少勞動能力損失,每年因勞動能力減損19%爲計,182萬8,001元、精神慰撫金50萬元共235萬5,512元,判賠235萬5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