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內垃圾遍地,到處是貓屎、狗屎!浙江一房東把租客告上法庭

來源:浙江法治報

“本想通過出租房子賺點租金,沒想到鬧了這麼一出,我的損失他必須賠!”房東毛先生氣憤地說。近日,岱山縣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因租客造成房屋損壞而引發的租房合同糾紛案。

2024年2月、10月,毛先生和租客李某先後簽訂了兩份《房屋租賃合同》,將兩套房屋租給了他。合同明確規定,如果因租客原因造成損壞,需承擔賠償及修復責任;退房時需保持房屋整潔,否則將被扣除500元清潔費。

在租期結束前一個月,李某通過微信通知毛先生退租。毛先生隨即前往查看,這一看,令他氣憤不已:房屋變得面目全非,屋內垃圾遍地,到處是貓屎、狗屎,臭氣熏天;牆面、屋頂上有多處破損,沙發、窗簾也被租客的寵物嚴重劃破;廚房冰箱裡塞滿了過期黴變的食物,餐桌上堆滿未清洗的廚具餐具……

毛先生趕緊又去查看另一套房,情況同樣糟糕——李某退租時,竟然沒有關閉所有的空調、燈具、油煙機等電器,讓它們均處於運行狀態,其損壞程度遠超正常使用情況。

“好好的兩套房,被他糟蹋成這樣,真是痛心!”毛先生多次聯繫李某,要求其出面處理並修復房屋,均遭到對方拒絕。

無奈之下,毛先生只得自行出資對受損房屋進行修復,並將李某訴至法院,要求其支付拖欠的水電費、租金以及承擔房屋損毀造成的各項損失。

法院經審理認爲,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條、七百一十四條規定,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並請求賠償損失。承租人應當妥善保管租賃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賃物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據此,判決李某賠償毛先生兩套房屋的修補維護費用及修復期間房屋無法出租所產生的租金損失,共15650元。

法官提醒

房屋租賃是市場行爲,更是法律行爲。誠信履約、相互尊重、妥善保管是租賃關係和諧穩定的基石,租賃房屋不是“破壞通行證”,請務必遵守合同約定,愛惜所租房屋及其設施。

作者:通訊員 汪佳燕 劉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