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良憲兵虐貓拍片上傳網路 退伍日出營區被法辦

樹林分局偵查隊將嫌疑犯帶回派出所製作筆錄。(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從犯嫌家中帶回1貓1狗至動保處安置。(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端午佳節前夕,新北動保處接獲通報,Dcard網路社羣有虐貓影片,動保處聯繫樹林分局三多派出所依同前往林姓犯嫌住所查訪,無人應門,昨(5月31日)早再次前往仍未應門。經臺灣NOE行動組織提供訊息,得知林嫌是現役憲兵,警方聯繫憲兵隊得知他同日退伍,隨即前往部隊待他離營後帶回偵辦。林嫌坦承拍虐貓影片,警詢後依違反《動物保護法》函送地檢偵辦。

據悉,社羣平臺Dcard上標題「內有虐貓影片請協助」文章,內容舉稱林嫌有虐貓情況。林嫌承認爲其所爲,將該影片上傳到IG帳號供追蹤者觀賞,辯稱因貓咪咬家裡木櫃,造成屋內物品毀損,要制止牠時,被貓爪抓傷,一時情緒失控,纔會有虐貓舉動,上傳影片純粹是要記錄跟貓咪生活狀況。

動保處緊急安置貓咪。(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連同狗一併帶回安置。(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至於影片貓咪已死亡,林嫌辯稱在今(2025)年2月時因車禍撞擊往生,非他虐傷致死,屍體已交由動物醫院協助處理。

動保處與樹林警分局三多派出所前往林嫌家中詳查,其尚飼養1只美國短毛貓,爲避免被施暴,已沒入帶回安置,另家人亦飼養1只馬爾濟斯,經溝通後亦同意連同犬隻送交動保處收容。

林嫌施虐行爲已觸犯《動物保護法》第6條任何人不得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並依據同法第25條,最重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涉及刑責部分將由司法機關依法偵辦;另散佈虐帶影片,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3萬元以下罰金。

動保處表示,對於任何涉嫌違反動物保護法案件,均本於「零容忍」原則依法處理,並將持續與警察機關通力合作,追查事證,還原真相,保障動物基本生命權。動保處亦呼籲市民,如發現動物受虐情事,應即通報1999市政專線或撥打1959,亦可使用「新北市動保即時通」App平臺,讓我們共同守護動物福祉,打造安全有愛的友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