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大的“小仙女”楊某某應該付出代價

武大的“小仙女”楊某某應該付出代價。從之前成都地鐵裡,兩名女生懷疑某男子腳上鞋子閃爍綠光、認爲是小型攝像頭偷拍自己;到武大圖書館女生楊某某把男生肖某某隔着褲子撓癢咬定是朝着她自我安慰、是對她隔空性騷擾,類似事件估計以後還會發生,極端的女權主義,使得一些女性(當然不是所有女性),不管美醜,都自認爲是“小仙女”,神聖不可侵犯,經常臆想被騷擾,不被她們看好的男人只要出現在她們視線範圍內,就可能成爲她們訛詐的對象,本來沒有道理的,她們還偏偏所謂的“得理不讓人”。

武大的“小仙女”楊某某就是,把臆想的被騷擾大肆宣揚,迫使學校“爲當時的輿情降溫,採取應急處理措施”而給予肖同學記過處分,逼得肖同學患上創傷後應激障礙,被建議到精神病院治療。不僅如此,楊某某還將肖同學告上法庭,要求他在省級以上報紙連續書面道歉15天,並支付精神撫慰金5000元。 一審宣判,法院認爲不能認定男生肖某某性騷擾,駁回了楊某某的全部訴訟請求。必須爲法院點贊,幸虧楊某某敗訴了,否則她肯定會狂上天,就這個敗訴的結果,對她來說也是“雖敗猶榮”,不僅拒不道歉,在社交平臺還高調嘚瑟“通過了法考、成功保研、美美讀博”,嘲諷“肖同學保研會很困難吧”,揚言要“不停舉報,就是要毀了他的學業。”

對於如此猖狂的惡人誣告行爲,必須要讓她付出嚴重的代價。學校應該立即撤銷對肖同學的處分,而給予楊某某嚴厲的處分,比如開除學籍、取消保研資格等;肖同學也完全可以對其提起刑事自訴,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