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教育部封殺廣州暨大 提供轉學回國、隨班附讀方案
教育部再發布短影音強調,廣州暨南大學將從大陸地區高校認可名冊刪除,但已經在廣州暨大就讀的臺灣學生不用擔心,本報資料照片
教育部於今年初大學校長會議時宣佈,禁止國內大學與隸屬於中國大陸統戰部的學校合作或交流,包括廣州暨南大學等3校將不再採認其學歷。本報瞭解,廣州暨大將自學歷採認名單中移除,自名冊移除後才入學,學歷將不獲採認,但針對已在廣州暨大就讀的學生,也提供回國轉學、隨班附讀等方案。
教育部長鄭英耀於今年初的大學校長會議提到,隸屬中國大陸統戰部的學校屬於特殊目的,並非學術取向大學,停止合作有其必要,未來教育部不會再採認學歷;至於目前已在這些學校讀書的學生,因不知情,且法令尚未正式宣佈,過渡期間教育部會研議相關救濟程序。
教育部表示,由於現列於認可名冊內的廣州暨南大學自2019年起改由大陸地區統戰部管轄,考量臺灣學生學習場域不應該有特定政治目的,爰擬將自認可名冊中移除,自認可名冊移除後始入學該校者,所獲學歷將不予採認;現已入學學生或畢業學生如符合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規定,仍可依程序申請學歷採認。
另外,教育部也針對現就讀廣州暨大的臺灣學生提供轉學方案,欲轉學回臺就讀大學,得依「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第9條及第4條規定,於寒暑假期間依規定向各校報考學士班轉學考,轉學考各校採獨招辦理,學生可至欲就讀學校的學務處或招生網站查詢;學生轉學回臺後原廣州暨大所持的學分,學校可依學則辦理抵免。
又若教育部也提供隨班附讀,現已入學廣州暨南大學就讀的臺灣學生,如於學期間返臺,擬申請課程旁聽、隨班附讀等學習銜接需求,因不涉及學位取得,各校可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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