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短命邦交史 1999年與馬其頓建交遭酸「凱子外交」
我國與馬其頓共和國正式建立外交關係,外交部長鬍志強上午與馬其頓共和國外交部長狄米托夫共同簽署外交關係聯合公報。圖/聯合報系資料照(1999/01/27 曾學仁攝影)
1999年1月,我國與歐洲的馬其頓共和國簽署建交公報,成爲我國的第二十八個邦交國。但這段邦交始終不穩,還被批評是「凱子外交」,最後於2001年6月斷交,僅維持兩年多。
馬其頓位於東南歐的巴爾幹半島,1991年脫離南斯拉夫邦宣佈獨立。當時臺灣輿論對這個建交案的反應兩極,有人認爲是外交突破,成爲二十餘年來,我國在歐洲在教廷以外的第二個邦交國;另一方面,有人認爲與小國建交,對我國的實質幫助不大,尤其在1998年與南非斷交後,我國友邦已無國際政治上的大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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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兩國建交之前,外交部次長李大維密訪馬其頓,爲了避免消息走漏,引起中共干擾,行程相當低調。由第三地搭小飛機前往馬其頓,並避開首都,在附近小城拜會馬國官員,最後與馬國外長達成建交共識。
然而,馬國總統葛裡格洛夫事後宣稱,對中華民國建交案毫不知情。我國外交部表示,馬國是內閣制國家,總統爲虛位元首,即將下臺,並不影響馬國總理主導的新政府與我建交。中華人民共和國則宣佈,與馬其頓斷交,並以安理會常任理事國的身分,對聯合國支援馬其頓維和任務延展案投下否決票,帶給馬國政府沉重壓力。
我國與馬其頓的邦交始終不穩,馬國政府當初因爲國內經濟狀況貧弱,一直熱切期待臺灣的援助,包括設置加工出口區、吸引臺商投資等。據稱,當時我國耗資1.5億美元的鉅額金援給馬其頓,被外界批評是「凱子外交」。
馬其頓爲了爭取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的支持,與之復交,2001年6月與我國斷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