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需要你們爲我安全”,上海一男子開電瓶車拒戴頭盔,交警勸說近一小時,男子服了並接受罰款

近日,楊浦公安分局交警支隊機動大隊副大隊長倪嘉輝在政法路進國定路南約30米處,發現一起非機動車未佩戴安全頭盔的違法行爲。執法初期當事人情緒激動且不願配合執法,存在較大的負面情緒。民警通過將近一小時耐心的釋法說理成功說服當事人,使其理解民警執法初心並接受處罰。最終當事人因“電動自行車駕駛人未佩戴安全頭盔”和“駕駛電動自行車搭載1名12週歲以上人員”的違法行爲,罰款60元。(東方網•縱相視頻 蔡黃浩 孔文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