塭仔圳第一區未分配土地現金補償 9/22起連4天開放領取

新、泰塭仔圳市地重劃案第一區土地分配結果已公告期滿,未分配土地的土地所有權人,可於規定時間至泰山區公所5樓展演廳領取現金補償。(圖/新北市地政局)

新、泰塭仔圳市地重劃案第一區土地分配結果已公告期滿,未分配土地的土地所有權人,可於9月22日至25日上午9點30分至12點、下午1點至4點至泰山區公所5樓展演廳領取現金補償。

新北市地政局指出,土地所有權人應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土地權狀前往申領,倘爲公同共有情形,應全體土地所有權人會同領取並檢附協議書,若無法親自領取,亦可填寫委託書請他人辦理。如土地設定他項權利或限制登記,需另外檢附塗銷證明文件、同意書或協議書共同領取,再多加留意領取時相關應備文件及注意事項。

地政局表示,因領取人數較多,爲疏散人流,請土地所有權人依照市府9月11日公文所載日期,攜帶相關文件前往領取補償費,若無法於發放時間前往,自9月30日起至10月31日止,仍可攜帶相關文件至本府地政局重劃科洽辦,逾期未領取者,將存入專戶保管,依規定視同補償,後續再依專戶規定方式申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