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資產局前局長將13臺公家平板電腦轉送親友 監察院2度彈劾

▲監察院。(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杜冠霖/臺北報導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前局長施國隆2022年曾因任用已列爲廉政風險人員的蕭銘彬辦理採購業務,造成公帑損失超過1400萬元,蕭銘彬更收受賄賂857萬元,2人遭監察院彈劾。而監察院今(17日)再表示,施國隆將文化資產局取得之13臺平板電腦轉贈與公務無關之親友,涉有違失,監察院通過王美玉、林鬱容、範巽綠委員所提彈劾案。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前局長施國隆得知文化資產局與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中華電信)行動網卡續約案中,免費取得48臺平板電腦,系屬該局宣導品,亦屬公物,監察院指出,詎料施國隆取用其中13臺平板電腦,轉贈與公務無關之親友,顯已違反公務員應誠信清廉規定,核有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彈劾。

彈劾案文指出,第一、文資局於105年7月14日向中華電信辦理48張網卡續約,同時依約免費取得48臺平板電腦。施國隆知情後,未思將其使用於公務上,反取走13臺平板電腦,轉贈與公務無關之親友,顯已違反公務員應誠信清廉規定,且縱如施國隆所稱,系接受屬下餽贈13臺平板電腦,其價值高達新臺幣11萬餘元,亦違反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嚴重影響政府信譽及公務員廉潔形象。

監察川,施國隆核有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條、第6條及第7條,及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第4點及第5點等規定,違失情節重大,事證明確,有公務員懲戒法第2條之應受懲戒事由,因此通過彈劾,並移送懲戒法院審理,依法懲戒。